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为RS2024-497-YZ055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4年全省邮政金融网点系统化转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4年全省邮政金融网点系统化转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RS2024-497-YZ055;
2.3采购内容:2024年全省邮政金融网点系统化转型培训服务。
2.3.1培训内容:网点转型全面规划实施分为方案设计、专项培训、试点打造、固化推广和评估验收五个阶段。(详见附件1)
2.3.2培训时间:2024年下半年,方案设计阶段约6-10天;专项培训阶段约16天(含金融业务管理提升、财富金融转型、生态金融转型、客群经营管理、数智化转型、督导员能力提升及农村、县域、城市网点产能提升等系列课程);试点打造、固化推广阶段约60-90天,打造22个标杆示范网点。
2.4相关要求:(1)技术(服务)规范:成交单位中标后须开展培训试讲,如成交人试讲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或不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2)中标服务商需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2.4预算金额:200万元(含税),培训方案设计阶段约6-10天,费用预算约6万元;专项培训阶段约16天(含金融业务管理提升、财富金融转型、生态金融转型、客群经营管理、数智化转型、督导员能力提升及农村、县域、城市网点产能提升等系列课程),费用预算约40万元;试点打造、固化推广阶段约60-90天,打造22个标杆示范网点,单试点费用预算约7万元,费用预算约154万元。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报总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即200万元),否则视为废标。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采购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供应商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5服务期限: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公司承担责任。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服务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供应商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采购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供应商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4.2投标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缴纳凭证→等待审核→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4.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及开标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平台、签到: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3纸质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5.4供应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5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3088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431-82757550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崔玲玲、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