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宣威镇卡乌村2021年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期)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麻江县宣威镇卡乌村2021年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凯里市未来城城市之门B座12层12-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4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麻江县宣威镇卡乌村2021年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GZHSD-2021KC-01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GZHSD-2021KC-012
采购主要内容:麻江县宣威镇卡乌村2021年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二期)(含设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项
预算金额:211.68万元
最高限价A包:91.4万元;B包:120.28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包一般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如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自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原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7.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者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0.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原件
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B包一般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如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自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原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7.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者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原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0.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原件.
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节假日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转包和分包。
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19 09:00:00至 2021-11-23 17:00:0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凯里市未来城城市之门B座12层12-1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11-19 09:00:00至2021-11-24 1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单位名称: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甲秀支行
开户账号:13300842035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24 10: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凯里市未来城城市之门B座12层12-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11-24 10:00:00
地点:凯里市未来城城市之门B座12层12-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21年12月底之前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完工时间以双方合同中约定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田志强
地 址:麻江县宣威镇光明村
联系方式:15985516224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封华
地 址:凯里市未来城城市之门B座12层12-11号
联系方式:1398528119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封华
电 话:13985281193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