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601220215(cs097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513-85216337
中标公司江苏中威软件技术有限公司4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Z320601220215(CS097) |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 |
三、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威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
成交金额:44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详见附件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顾诗枢,薛明,吴新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提供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 |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市辖区 |
联系方式:薛先生0513-85216337 |
2、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汤女士 |
电话:051359001970 |
十、附件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2年07月27日 |
2022年7月15日(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印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编号:Z320601220215(CS097)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
目录http://ggzyjy.nantong.gov.cnhttp://zfcg.nantong.gov.cn南通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邮政编码:226007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320601220215(CS097)一、项目基本情况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受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320601220215(CS09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最高限价:45万元预算金额:45万元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类型:服务项目名称: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6日。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不见面开标室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022年7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1、投标保证金:免收
联系人:薛明地址:南通名称: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磋商文件制作人:沈女士(0513-5900198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2.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513-85216337
(一)总则第二部分磋商须知2、采购人信用承诺附件:1、磋商文件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59001839。项目磋商经办人:汤女士(0513-59001970)
3.适用法律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采购方式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本次磋商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1)采购邀请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中心解释。6.磋商文件的解释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附件(5)响应文件组成(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项目需求(2)磋商须知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磋商文件的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磋商文件的澄清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3.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3.磋商响应有效期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1供应商应当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以下简称《投标指引》)(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4.1响应文件的撤回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3.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拒收2.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2响应文件的修改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
2.磋商小组1.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磋商文件解密、磋商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执行。1.2磋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中心组织,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1采购中心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1.磋商仪式(五)磋商与评审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3.6采购中心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在评审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中心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评审过程的澄清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中心将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评标系统将通过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联合奖惩系统自动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在系统中留存并归档。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1.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6.1.1供应商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3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确定成交单位(六)成交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3采购中心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质疑处理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采购中心质疑受理部门为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裙楼415室,联系电话:0513-59001850。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选择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开通的“网上质疑投诉系统”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或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签订合同(七)授予合同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CA锁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采购业务中通知书打印模块自助打印)。3.成交通知书2.7投诉提起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投诉办理指引”。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第三部分项目需求3.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3.1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适老化网页设计符合万维网联盟(W3C)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无障碍系统建设必须满足《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7668-2019)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降低政府网站操作门槛,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各级各类网站需2023年底前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加快我市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尽快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其内容包含: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3.实施地点: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314)。2.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1.交付数量:南通市政府网站(市级门户及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适老化系统一套;南通市政府网站群无障碍系统一套。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安全体系和各项软件标准规范。适老化网页美观大方,且可正常访问,没有无效链接,满足招标需求;无障碍系统功能可用,网页美观大方,没有无效链接,满足招标需求。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无。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项目验收要求:通过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专家终验。采购标的验收标准如利用现有的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实施的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系统,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统一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服务维保范围,不再单独维保;如没有利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所实施的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系统,在项目验收通过后需免费维保一年。
1.针对老年人群,设计出新的“长者版”,要求简化现有PC端界面,保留核心栏目和功能,突出为老年人群所能提供的服务。在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antong.gov.cn)现有的栏目基础上,梳理出老年人群关注的栏目及服务内容,制作相应的“长者版”页面。具体如下:(一)南通市政府网站适老化建设南通市政府网站适老化建设包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PC端及移动端实施,不少于40个(额外增加网站数量不超过5个)政府部门网站PC端及移动端实施;网站无障碍改造建设服务于整个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对所有纳入该平台的网站无障碍浏览。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南通市政府网站适老化系统、南通市政府网站群无障碍系统。
此外,完成不少于40个(额外增加网站数量不超过5个)政府工作部门网站PC端及移动端“长者版”的实施。根据部门要求制作相关内容,技术要求同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6.完成PC端的实施后,需要同步实现移动端(手机等)“长者版”及相关功能。5.适应各种客户端主流浏览器,有较好的兼容性。4.方案中需要明确在“长者版”是否使用“无障碍”建设中的功能。3.“长者版”需要提供设计方案,供专业人员评审,方案中要提供主页面设计图,需要明确所采用的网站搜索、语音等功能是自主开发或调用的,在服务期满后是否需要支付费用来购买相关产品。2.设计网页简洁明了,清新大气。符合万维网联盟(W3C)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适应各种客户端主流浏览器,有较好的兼容性。4.需要提供建设方案。实现网站放大、缩小、文本模式、网站配色、语音精准读取(音量控制、声音开关)、十字线、大字幕、一键重置、关闭退出等常见功能。如有亮点特色功能均需在方案里明确。3.为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特殊人群,提供各种辅助浏览网页的功能,轻松实现网站的信息无障碍获取。2.无障碍系统建设必须满足《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7668-2019)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1.无障碍系统要应用至南通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的所有站点,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二)南通市政府网站群无障碍建设
无样品无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以市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内付清余款。付款方式
一、磋商方式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接受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备注:如有多分包,明确每个分包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无演示讲解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四)价格分:10分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合同业绩、获奖证书、获奖文件、证明及报告等必须与原件一致。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上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商务技术分:90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企业资质 | 10 | 1.软件企业证书,得2分;2.企业信用征信(AAA级),得2分;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5.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其他权威认证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10分。须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 |
2 | 企业案例 | 10 | 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网站应用开发、网页制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发、网站信息发布或内容管理系统、网站无障碍系统、网站适老化等方面)的业绩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高10分。 |
3 | 适老化建设 | 18 | 提供南通市政府网站(市级门户+市级部门)适老化建设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及描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评委进行评审,优得13-18分,良得7-12分,一般得1-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4 | 无障碍建设 | 18 | 提供南通市政府网站群无障碍建设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及描述的完整性、合理性评委进行评审,优得13-18分,良得7-12分,一般得1-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关键技术 | 10 | 提供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具有国家知识产权部门认定的科技、科研成果,包括内容管理、网页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等方面的技术。所投产品厂商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10分。 |
6 | 软件成熟度 | 10 | 提供类似成熟产品(包括适老化浏览、无障碍浏览、政府门户网站、网站信息内容管理、信息发布系统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
7 | 实施、培训 | 6 |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评委进行横向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制定培训方案,根据培训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评委进行横向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8 | 项目团队 | 5 | 1.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以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工程类均可)得1分。2.项目团队成员具备软件设计师证书得1分、程序员证书得1分、PMP证书得1分、数据库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9 | 服务保障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处,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CA锁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采购业务中通知书打印模块自助打印。联系电话:0513-59001958)。(九)发放成交通知书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公告成交结果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4.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价格文件(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5.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
(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资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8)。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7);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1
承诺人名称(公章):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号码: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日期:______年月日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附件4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XXXX年XX月XX日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 营业额 | 实现利润 | ||||||
单位概况 | 流动资金 | 万元 | 人 | 主要产品 | 1. | ||||||
单位概况 | 固定资产(万元) | 原值:净值: | 万元 | 人 | 2. | ||||||
单位概况 | 占地面积 | M2 | 原值:净值: | 万元 | 3. | ||||||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 本次投标产品名称 | 型 号 | 上年产销量 |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 曾获何级何种奖励 | 主要用户名称 | |||||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 |||||||||||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 |||||||||||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 |||||||||||
本次投标产品情况 | |||||||||||
其它 | 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 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
其它 |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附件5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附件6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附件7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注:
分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报价总表
磋商货物、服务名称 | 磋商总报价 |
大写:小写:元(人民币) | |
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 | |
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附件8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填写说明:日期:
注: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盖章):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供应商(盖章):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9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日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附件11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12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13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18页第九条: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2、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18页第九条: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1、名称: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编号:Z320601220215(CS097)成交人主要标的信息南通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建设项目
5、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17页第二条: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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