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1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34号
预算金额111.1万元
招标公司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13653746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5037472257
中标公司河南聚弘势工程有限公司110.6万元
中标联系人胡建锋
公告正文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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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7-3 | |||||||||||||||||||||||||||||||
2、采购项目名称: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3日 | |||||||||||||||||||||||||||||||
5、评审日期:2021年07月2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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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马朝(组长)、寇保明、潘华(业主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
收费金额:10,742.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长葛市南席镇长兴大道69号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136537467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1号楼20层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0374722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037472257 |
- 谈判文件-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docx谈判文件-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docx
- 附件.docx附件.docx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34号
泉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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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谈判邀请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
(二)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34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位于长葛市南席镇,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道路1230m(碎石找平层及沥青混凝土面层),老路基整平压实、路缘石、台阶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地点:位于长葛市南席镇;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七)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11054.33元
(八)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十一)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1年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4楼418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
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先生 联系电话:13653746777
地 址:长葛市南席镇长兴大道69号
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联系电话:15037472257
十、特别提示:
1、所有供应商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供应商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
5.4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线上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6.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总报价。
注: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有多轮报价的,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位于长葛市南席镇,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道路1230m(碎石找平层及沥青混凝土面层),老路基整平压实、路缘石、台阶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
三、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11054.33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五、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应遵守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并由采购人对其进行日常考核。
2、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3、提供完善的施工方案。
4、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原签订的协议价格或约定的价格,如出现此现象,视为违约,取消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七、工程量清单依据说明
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
2、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3、定额依据《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
4、材料价格按2021年第二期《许昌工程造价信息》,未包含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
5、税金按9%计入;
6、人工费依据按豫建标定【2020】42号文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洎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34号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先生 联系电话:13653746777 地 址:长葛市南席镇长兴大道69号 |
3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良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联系电话:15037472257 |
4 | ★供应商资格 |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资质证书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新注册公司从注册交纳起计算,不足的视为满足)。 六、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无需提供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5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 |
6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壹仟零伍拾肆元叁角叁分(1111054.33元),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
7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
8 | 谈判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地点: |
9 | 进口产品参与 | 不允许 □允许 |
10 | ★谈判有效期 | 60天(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成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
11 |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1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 | 2021年7月20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13 | 响应文件 开启地点 |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 4 楼 418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
14 | 谈判保证金 |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
15 | 公告发布 | 谈判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16 |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谈判文件时间 |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 |
17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 谈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
18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
19 | 响应文件的 签署盖章 | 电子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20 | 谈判小组组建 | 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 评审方法 |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22 | 履约担保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 户 名: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08026029200151795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注: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34号。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
23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差额累进计价法计算,一次性以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
24 | 成交供应商需提交 的资料 |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响应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电话:15037472257;邮箱:henanlianghao@163.com。 |
25 | 电子化采购模式 | 是。供应商响应时须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谈判响应文件开启现场不再提供 □否。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
26 | 特别提示 |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谈判响应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均一致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27 | 最后报价 | 根据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总报价 注: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谈判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
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公司和采购人。
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如响应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谈判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响应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除单一来源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在响应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谈判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谈判公告、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费用: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差额累进法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谈判和评审”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 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谈判和评审”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谈判文件说明
谈判文件构成
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竞争性谈判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须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资格审查与评审
(7)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8)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9)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做出真实性承诺,如若发现未据实提供且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9.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10.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0.1.1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10.3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4 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在谈判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报价
13.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响应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
本项目所涉及的制造、包装、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税金、备品、售后服务等和工具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7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谈判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14.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复。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14.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响应文件构成
15.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5供应商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根据所响应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响应文件格式
16.1 响应文件应参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将响应文件以A4幅面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字样。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谈判保证金
不收取
谈判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谈判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1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迟交的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1.2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承担违背响应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谈判和评审
响应文件解密
22.1 采购人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22.2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后供应商选择功能栏“开标记录”按钮可查看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 和谈判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22.2.1.1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22.2.1.2采购代理机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按电子响应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2.2.1.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3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谈判活动终止。(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22.4响应文件解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22.5供应商对解密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6 响应文件解密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解密结果。
23.谈判小组组成
23.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3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3.4采购人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3.5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资格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具体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24.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为确保后期施工措施合理,施工方案的编制需要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审核予以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6.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26.2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27.响应无效情形
27.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7.1.1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7.1.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1.3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7.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响应无效:
27.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7.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7.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7.4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雷同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谈判响应无效。
27.5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响应文件评审与谈判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关信息并进行评审。
29.评审方法与提出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30.1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2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1.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2.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32.1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32.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采购代理公司发送谈判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33.质疑提出与答复
33.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已依法获取谈判文件,且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电话联系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质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33.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3.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3.2.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2.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履约担保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五、支持脱贫攻坚(物业服务采购)
1、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2、优先采购有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除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项目采购信息外,还应公开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确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序号 | 资格审查因素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函 | 参考招标文件第八章3.1格式填写 |
2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
3 | 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 |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4 |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
5 |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新注册公司从注册交纳起计算,不足的视为满足)。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注册公司从注册交纳起计算,不足的视为满足)。 |
7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如无重大违法记录请按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9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谈判小组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谈判小组确认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小组在评标现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10 | 谈判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
11 | 联合体协议 | 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
12 | 投标承诺函 | 参考谈判文件第八章格式填写 |
13 |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15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一、资格审查
(一)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二、评审
(一)项目成交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二)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需求等实质性要求;
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实质性要求。
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价格计算
以供应商最后投标报价为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为最后报价。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2)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1)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投标文件中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提供: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官网(http://www.isccc.gov.cn/index.shtml)产品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支持脱贫攻坚(物业服务采购)
1、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2、优先采购有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除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项目采购信息外,还应公开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确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无效情形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投标人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工程项目为3%)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工程项目为3%)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工程项目为3%)(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工程项目为3%)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1-2%) |
4 | 监狱企业 |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 |
1、中小企业应在响应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经谈判小组审查、评价,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但不作为合同签订价。合同签订价仍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计算报价
备注:
a、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本表中第2项、第3项情形不适用。
b、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c、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制造商也必须为上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
d、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5)谈判小组争议处理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三、谈判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注: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担保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如涉及本项目的提供)
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项 目 | 供应商应答 (有/没有) | 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说明 | |||
1 |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 ||||||
2 | 报价一览表 | ||||||
3 | 投标函 | ||||||
4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 ||||||
5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6 | 营业执照等证明 | ||||||
7 | 依法纳税凭据复印件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经审计财务报告 | 资产负债表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经审计财务报告 | 利润表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经审计财务报告 | 现金流量表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经审计财务报告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经审计财务报告 | 附注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银行资信证明 | |||||
8 | 财务状况报告 |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 |||||
9 |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 ||||||
10 | 履行合同能力 | 证明材料 | 设备购置发票 | ||||
10 | 履行合同能力 | 证明材料 | 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 ||||
10 | 履行合同能力 | 证明材料 | 用工合同 | ||||
10 | 履行合同能力 | 供应商相关承诺函或声明 | |||||
11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
12 | 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 | ||||||
13 | 投标承诺函 | ||||||
14 | 联合体协议 | ||||||
15 | 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 ||||||
16 | 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 | ||||||
17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18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19 | 技术方案 | ||||||
20 | 服务方案 | ||||||
21 | 业绩情况表 | ||||||
22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情况 | ||||||
23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情况 | ||||||
24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情况 | ||||||
25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27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8 |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 ||||||
29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 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 |||||
29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官网产品查询结果截图 | 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 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 |||
30 | 国家级贫困县域注册地证明材料 | ||||||
31 | 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明 | ||||||
32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社保材料 | ||||||
33 | 其它资料 |
竞标人名称 :
日期:
一、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注:①本表序号8请按照本采购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序号4要求,根据所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情况填写其中一项即可。
②本表序号10请按照本采购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序号7要求提供,根据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声明)情况填写其中一项即可。
③本表序号29请根据所投产品提供证书或截图情况填写其中一项即可。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限 | 质量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④本表序号30-32仅适用于物业项目。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1 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采购公告及谈判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 元。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四、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未提供虚假的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谋取中标,若存在虚假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处罚。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六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 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反面) |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和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3.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 明
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5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 (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6 投标承诺函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具体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长葛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长葛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作出的罚没履约担保或者现金处罚、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4.1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客户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 (万元)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格式自拟)
备注:
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将填报完毕且经两名本公司造价人员签字盖章好的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Excel格式或其他格式)转化为文档或图片格式,如不是本公司造价人员需出具委托书,然后粘贴或插入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工程量清单制作系统不适用于竞争性谈判项目。
4.2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
4.3 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 75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______,截至上一财年末,公司资产总额______万元,营业收入______万元,从业人员______人,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如供应商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供应商需分别填写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 |
3、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记录表
供应商名称 | 文件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评审价(元) |
河南聚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08268.78 | 1106005.51 | 1039645.18 |
报价一览表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34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泊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限 | 质量 | 备注 |
长葛市南席镇人民政府长葛市南席镇双泊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 | 大写:壹佰壹拾万零捌仟贰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山]0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义
资心
访
皿 公
宾 2
供应商名称:河南聚弘 势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702002 胡建锋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字:胡建锋
日期: 2021年7月20日
服务承诺
以金孟磁(服务方渠)
1、质保期内保证随叫随到,免费服务:质保期需后保证随叫随到,并只记取工本费。
公司雅搭电话;03㎡4-3310686
2、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我单位承诺召甲方协调周边施工环境,搞好各种关系,否
业主排忧解难,决不发生扰民和上访事件,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并承储承拍蓄分协调资用。.
3、我公司彩重承备:绝不挂靠、不转包、不递法分包。
4、我公司知重承备:中标后保证纪合业主的统筹调度,接受业主方的施工单伍管理
办法,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我公司诚信承诺:保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保记中途
不史换玖目经和目部成员:保让此次投标活动不存在挂靠和被挂靠现象;保让中
标后不转包、分包工程:如果中标,在合同签订以前,招标人发现上述现象中的任何
一境,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取治我方中标贷格,有权在中标候选人中为行选择中标人:
若在合同签订以后发现上述现象中的任何一项,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予受
支付工程款。
6、银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采用先进的施工
方法和工艺。投到人员上影,工作面并足,农管季书和冬甫季不作施工.
㎡、安全施工保让无任向安全等故,文明施工保量达到省文明工地标准。
8、我公章优加所投保的项目爸理机构王进人员企部到信,项目经理辑夫现场办公,
(托不更换项旧经理及主夏技术人员。
9、不与招标人扯皮、推读,谋近工程连续正常施工。
10、我公司休亡产格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范围施工.
11、我公司将积极协沥货方进行批 油谷理化操议。优化工和投计方必。
学副施工方系和施工作J指 系时 Hj分 (机,以指助批标人达到投贫与效备
的量住结合点, 4 加
2、我公司保航丙我方原庆班 了孜全事故由 负责处种各后工作及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赏用,同时被据发包人实 植叠济赔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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