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区)剩余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清淤工程成果复核项目(项目编号:ZXZN2023-GZ-ZC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8.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zn2023-gz-zc009-2
预算金额88.37万元
招标公司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青157708007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 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区)剩余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 测及清淤工程成果复核项目(项目编号:ZXZN2023-GZ-ZC009-
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ZN2023-GZ-ZC009-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区)剩余区 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清淤工程成果复核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8.3701万元,招标人为赣州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主要普查范围为章江新区、蓉江新区、经开区三个标段划分 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具体普查包括区域内所包含的所有市政雨水管道(含雨水口),区域内所有市政污水管道普查。普查范围涉及市政管道的管线普 查,发包人选定的管段内的水质检测,以及对管道混接、错接进行初步溯源(如错接、混接的管道需定位至接入源头,包括接入口位置、标高、管径),必 要时需对各居民小区、商场、机关事业单位等进行内部管线普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区)剩余 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清淤工程成果复核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区)剩余 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清淤工程成果复核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具有省级及以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 附上委托人联系电话)在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获取或将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邮箱2445268965@qq.com网 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和谐大道10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97-81566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 联 系 人: 郭青
电 话: 15770800735
电子邮件: 244526896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 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区)剩余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清淤工程成 果复核项目(项目编号:ZXZN2023-GZ-ZC009-
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区)剩 余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清淤工程成果复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2023 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N2023-GZ-ZC009-2
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中心城区(三
区)剩余区域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清淤工程成果复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品 目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招标总 预算 (元) | 最高限 价(元) |
一 | 赣州市中心城 区生活污水治 理厂网一体化 | 1 | 项 | 本工程主要普查范围为章江新区、蓉江新 区、经开区三个标段划分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具体普查包括区域内所包含的 | 883701 | 883701 |
(一期)中心城 区(三区)剩余 区域市政排水 管网普查、检 测及清淤工程 成果复核项目(国内服务) | 所有市政雨水管道(含雨水口),区域内所 有市政污水管道普查。普查范围涉及市政 管道的管线普查,发包人选定的管段内的 水质检测,以及对管道混接、错接进行初 步溯源(如错接、混接的管道需定位至接 入源头,包括接入口位置、标高、管径),必 要时需对各居民小区、商场、机关事业单 位等进行内部管线普查。 对作业范围内雨水污水管道内沉积的淤泥、窨井内的淤泥负责疏通清淤,并负责将 清理出的淤泥、垃圾进行外运,淤泥、垃圾 的倾倒及倾倒地点需符合各主管部门的要 求。 现原项目完工,需对以上工程内容进行复 核并验收,保障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具体 详见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 书;(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
2023年9月22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 附上委托人联系电话)在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中鑫正能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获取或将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邮箱2445268965@q q.com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 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 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 提前做好准备。)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或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磋 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 磋商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法:本项目不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付 款前须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 联 系 人:郭青
电 话:15770800735
邮 箱:
户名: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贡支行 账号:1314 1923 0000 0592 36
行号:402428000013
采购单位: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和谐大道108号
电 话:0797-8156609
联 系 人: 李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