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昔榆高速公路LJ10项目部商品混凝土谈判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LQ4GS-XY10-WZ-005-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昔榆高速公路LJ10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昔榆高速公路LJ10项目部(电话:18835201238)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21日8时至2020年12月23日18时 昔榆高速公路LJ10项目部商品混凝土谈判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包:商品混凝土采购。 采购限价:845300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晋中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6100元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个人信息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晋中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均满足文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均无犯罪记录;报价人均按照规定进行了报价,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昔榆高速公路LJ10项目部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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