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020-8580633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
2.1.2项目规模:对兴丰填埋场内15万吨存量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开挖和清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前准备工作,开挖清运过程中临时道路构建、雨污分流、臭气防控、道路清洁、环境监测等安全环保措施,开挖后堆体整形及中期覆盖等。
2.1.3项目地点:兴丰应急填埋场开挖和清运服务至指定终端进行资源化利用。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对兴丰填埋场内15万吨存量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开挖和清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前准备工作,开挖清运过程中临时道路构建、雨污分流、臭气防控、道路清洁、环境监测等安全环保措施,开挖后堆体整形及中期覆盖等。
2.2.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024年12月(暂定)。
2.3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其中清运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元/吨;开挖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5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 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公示网址为https://www.grandtop.com.cn/)。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注:(1)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09:00-09:3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09:3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jjl.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020-85806336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加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合同(挂网版).docx
招标文件(终版)-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docx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技术需求书(终).docx
招标公告(终版)-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do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
2.1.2项目规模:对兴丰填埋场内15万吨存量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开挖和清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前准备工作,开挖清运过程中临时道路构建、雨污分流、臭气防控、道路清洁、环境监测等安全环保措施,开挖后堆体整形及中期覆盖等。
2.1.3项目地点:兴丰应急填埋场开挖和清运服务至指定终端进行资源化利用。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对兴丰填埋场内15万吨存量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开挖和清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前准备工作,开挖清运过程中临时道路构建、雨污分流、臭气防控、道路清洁、环境监测等安全环保措施,开挖后堆体整形及中期覆盖等。
2.2.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024年12月(暂定)。
2.3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其中清运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元/吨;开挖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5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 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公示网址为https://www.grandtop.com.cn/)。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注:(1)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09:00-09:3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09:3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jjl.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020-85806336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加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签订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单位名称):分工: 。 ② (单位名称):分工: 。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合同(挂网版).docx
招标文件(终版)-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docx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技术需求书(终).docx
招标公告(终版)-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兴丰填埋场存量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验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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