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大剧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号街,建筑面积约8092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及内容: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主要分成两个分项:一、房屋建筑设备检测鉴定,包括: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含钢筋砼结构、钢结构、外帷幕(玻璃幕墙除外)、房建损坏渗漏、天面天沟雨水斗风箱底板保温层防水层渗漏、装修、给排水系统、观众席座椅损坏评估等),机电设备检测(含空调冷热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室内照明系统、泛光照明系统、高低压供配电系统、EPS、UPS、备用发电机),弱电智能化检测(消防系统、弱电系统)。二、舞台专业设备检测,包括:舞台灯光音响机械设备检测、视频系统等(所有检测鉴定项目具体以提供的图纸、设备清单或现场设施设备实物为准)。
2.2.3服务范围:(1)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检测鉴定规范要求,投标人按规范要求实施检测鉴定工作,确保检测鉴定成果的准确性并对出具的检测鉴定结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进行检测鉴定服务过程中,负责做好与该检测场地相关的现场及使用单位的协调工作,规范做好人员进场实名登记手续,按照使用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缴纳进场押金(5万元),自行承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该费用按实结算。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上述所有费用。
(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编制检测方案,进场后,根据图纸、设备清单及现场设施设备实物等情况编制深化完善检测鉴定工作内容方案,报招标人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
(4)所有检测数据及检测鉴定的成果报告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检测鉴定结果(报告)不得向任何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或上传。
2.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鉴定服务项目完成,出具正式结果报告,总服务期限为120日历天。
2.2.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178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设备检测鉴定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1280000元,舞台专业设备检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500000元。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结算方式,投标人必须根据图纸、设备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风险因素。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总价或房屋建筑设备检测鉴定和舞台专业设备检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4.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以下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建筑幕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4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专业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招标人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 日 00 时 00分至2023年 6 月 2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jjl.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808820.jhtml)。
4.3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 6 月1 日至2023年 6 月 26 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6 月 1 日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3年 6月26 日 9时00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 8 时45分至2023年 6 月 26 日9 时00 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5.3 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index.jhtml。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6 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6.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8925381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5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j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5楼
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20-38925381
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20-38392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甘小姐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5楼
监管电话:020-38925382
招 标 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5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doc
发布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服务合同.docx
发布招标文件-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doc
广州大剧院舞台设备清单.zip
广州大剧院图纸(上传).zip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联合体全体成员)(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牵头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大剧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号街,建筑面积约8092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及内容: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主要分成两个分项:一、房屋建筑设备检测鉴定,包括: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含钢筋砼结构、钢结构、外帷幕(玻璃幕墙除外)、房建损坏渗漏、天面天沟雨水斗风箱底板保温层防水层渗漏、装修、给排水系统、观众席座椅损坏评估等),机电设备检测(含空调冷热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室内照明系统、泛光照明系统、高低压供配电系统、EPS、UPS、备用发电机),弱电智能化检测(消防系统、弱电系统)。二、舞台专业设备检测,包括:舞台灯光音响机械设备检测、视频系统等(所有检测鉴定项目具体以提供的图纸、设备清单或现场设施设备实物为准)。
2.2.3服务范围:(1)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检测鉴定规范要求,投标人按规范要求实施检测鉴定工作,确保检测鉴定成果的准确性并对出具的检测鉴定结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进行检测鉴定服务过程中,负责做好与该检测场地相关的现场及使用单位的协调工作,规范做好人员进场实名登记手续,按照使用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缴纳进场押金(5万元),自行承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该费用按实结算。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上述所有费用。
(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编制检测方案,进场后,根据图纸、设备清单及现场设施设备实物等情况编制深化完善检测鉴定工作内容方案,报招标人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
(4)所有检测数据及检测鉴定的成果报告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检测鉴定结果(报告)不得向任何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或上传。
2.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鉴定服务项目完成,出具正式结果报告,总服务期限为120日历天。
2.2.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178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设备检测鉴定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1280000元,舞台专业设备检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500000元。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结算方式,投标人必须根据图纸、设备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风险因素。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总价或房屋建筑设备检测鉴定和舞台专业设备检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4.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以下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建筑幕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4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专业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招标人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1 日 00 时 00分至2023年 6 月 2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jjl.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808820.jhtml)。
4.3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 6 月1 日至2023年 6 月 26 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6 月 1 日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3年 6月26 日 9时00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 8 时45分至2023年 6 月 26 日9 时00 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5.3 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index.jhtml。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6 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6.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8925381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5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j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5楼
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20-38925381
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20-38392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甘小姐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号康之桥大厦25楼
监管电话:020-38925382
招 标 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5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doc
发布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服务合同.docx
发布招标文件-广州大剧院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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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联合体全体成员)(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牵头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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