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长沙市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17号)以及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1年有害垃圾管理考核办法>的函》长环〔2021〕20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特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服务单位应实现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服务。
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有害垃圾范围
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 废药品、废杀虫剂、废化学溶剂、废油漆、废矿物油、废感光材料、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血压计等9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范围:承担长沙市开福区16个街道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和处置服务。每月两次自各街道设置的共17处有害垃圾集中点收集、运输有害垃圾至转移站经人工分拣、包装后转移至处置地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及运行模式:
服务范围:承担长沙市开福区16个街道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和处置服务。每月两次自各街道设置的共17处有害垃圾集中点收集、运输有害垃圾至转移站经人工分拣、包装后转移至处置地进行无害化处置。
运行模式:由区环卫中心牵头组织,在每个街道设置1个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有害垃圾服务单位以自有技术、设备、场地、人员,为开福区提供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方面的全部服务内容。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1、成交人负责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一体化”服务。
2、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足额配备有害垃圾收运驾驶人员2名(配备调休替班人员1名),押运、分拣、包装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兼有害垃圾转移站管理员)1名,有害垃圾工作劳动定员共计5人,有害垃圾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作业服务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投入使用150m?以上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贮存点须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满足国家及其他环保单位规定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要求。
4、有害垃圾收集运输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运输要求选择机动灵活、可适应多种复杂城市道路路况的密闭式专用有害垃圾作业车。车辆应按照规范喷涂或悬挂危险货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标识,保证车身密封,避免撒漏,同时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防止废灯管、含汞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5、有害垃圾收集过程中,收集单位与有害垃圾集中点负责单位应按照类别对有害垃圾进行计量,并认真记录交接日期、交接单位、交接种类、各种类重量,交付双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6、有害垃圾须按要求进行分拣、包装,使用桶装密闭容器进行装载,各种包装桶必须无泄漏、腐蚀,桶盖严密,无膨胀受压;在将液体废物注入容器时,须预留足够的空隙,防止容器内的液体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因为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变形泄露,有害垃圾装到合适的包装容器中之后,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合理贮存等待转运处理。
7、成交人将有害垃圾转移处置时,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成交人具有以上9类有害垃圾的收集处置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组织验收。每季度考核结果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付款方式: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有害垃圾的处置费按实际收运处置数量×处置单价据实计算(即固定单价结算),有害垃圾的收运费按费用包干的方式结算(即固定总价结算),同时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扣款金额后支付,考核结果作为付款的重要依据。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年度预算总金额。
(三)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组织验收。每季度考核结果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四)其它要求:
1、成交人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2、生产过程、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应严格执行有害垃圾转移站相关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3、成交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成交人所有员工的上岗着装必须一致,统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制作,佩戴工作牌上岗。
5、成交人应承诺领取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设立项目部,并自有(或租赁)有害垃圾转移站以及作业车辆的停车场所,须提供承诺书或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6、成交人应承诺在领取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采购方报备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满足采购需求的收集桶、密闭式收集运输车,自有、采购凭证或租赁合同的证明文件。
7、在项目运行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但不涉及合同中实质性条款的,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8、成交人在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群众投诉与负面舆论等,应接到投诉后一天内迅速跟进处理,处理效果须让诉求人满意或撤诉,每月对处理投诉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台账统计。成交人在有害垃圾清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出现上级单位和领导督查交办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妥当;对以上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视情节严重对成交人进行约谈、警告直至终止承包合同。
9、本项目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服务以包干价支付给成交人,有害垃圾处置根据通过市场调查(详见附件3)支付给成交人,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成交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成交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开福区有害垃圾转运点联络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长沙市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17号)以及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1年有害垃圾管理考核办法>的函》长环〔2021〕20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特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服务单位应实现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服务。
二、相关标准:
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考核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情况 |
1 | 服务规范 | 每月收运各街道有害垃圾集中点2次,并有收运记录。 | 缺少收运记录的。 | 2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务规范,态度好。 | 发现未穿着工作服或出现收运过程中发生纠纷等。 | 5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
保持收集车辆的整洁卫生,将当日收集的有害垃圾足量运送至有害垃圾贮存点。 | 发现收运车辆不洁,未及时清卸有害垃圾的。 | 5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
有害垃圾应按要求进行分拣和包装,并有序摆放至有害垃圾贮存点等待转移,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入、转移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 发现有害垃圾未按要求分拣和包装,或贮存点未按要求摆放,及污染环境等。 | 5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
2 | 内部管理 |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培训,及时解决收集运输处置有害垃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缺少会议记录的。 | 2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认真参加市、区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积极部署落实。 | 出现不服从安排、搞走过场,搞形式的。 | 2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
3 | 责任履行 | 为有害垃圾的转移配备足额的有害垃圾专用容器进行分拣和包装。 | 出现有害垃圾未进行分拣或包装的。 | 8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按要求对收集的有害垃圾进行包装与整理。 | 发现有破损或撒漏情况的。 | 4 | 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项/次,直至扣完所有分值。 | | ||
每月两次对各街道的有害垃圾集中点进行收运,做到应收尽收。 | 未做到每月两次对各街道的有害垃圾集中点进行收运的或出现相关投诉情况的。 | 12 |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扣1分/次。 | | ||
运输过程中实施密闭化运输,不滴漏溢撒,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 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情况的 | 12 |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加扣1分/次。 | | ||
收集的有害垃圾要确保质量,明确来源,不得弄虚作假。 | 发现有害垃圾来源不明或弄虚作假的。 | 5 |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 | | ||
4 | 台账管理 | 应建立有害垃圾收运记录台账,并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向各街道有害垃圾负责人确认签字。 | 出现没有及时更新台账;及时上报相关单位等,以及篡改、虚报台账等行为的。 | 4 |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篡改、虚报报表台账等情况,不得分。 | |
5 | 处置流向 | 收集的有害垃圾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或交易。 | 出现违法处置有害垃圾等问题的。 | 8 |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 | |
6 | 公共监督 | 认真处理市民投诉,在24小时内整改落实到位。 | 出现市民投诉、领导督查等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 5 | 未履行工作职责,投诉一次扣1分,整改不及时,加倍扣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加扣1分/次。 | |
积极配合市、区、街道做好来访接待及宣传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无媒体负面报道。积极接受媒体监督。 | 出现上述问题,并造成工作被动的。 | 5 | 媒体负面报道经查属实,未进行相应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一次扣1分。 | | ||
对市、区书面通报或督查情况在24小时内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 在市、区进行日常督查或定期检查时发生的工作责任问题。 | 8 | 在市、区检查中不合格造成扣分,一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加扣1分/次。 | | ||
7 | 安全生产 | 加强收运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遵守法规,安全出行,操作规范,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 出现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的问题的。 | 4 |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发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含2次)加扣1分/次 | |
有害垃圾贮存点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窃等防护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 出现此类安全隐患现象的。 | 4 | 经查实发现不符合考核内容1项次,扣1分。 | | ||
8 | 总分 | 100 | 实际得分 | | ||
注:考核按每季度一百分制,由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进行考核,并汇总统计得分情况。如季度得分低于95分,考核处罚金额按每分2000元计算,处罚金额在季度结算金额内扣除。如等于或高于95分,则考核处罚金额按每分200元计算,处罚金额在季度结算金额内扣除。 |
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处置费用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处置单价(元/公斤) | 处置方式 |
1 | 废药品 | 3 | 高温焚烧 |
2 | 废杀虫剂 | 3.6 | 高温焚烧 |
3 | 废化学溶剂 | 3 | 高温焚烧 |
4 | 废油漆 | 3 | 高温焚烧 |
5 | 废矿物油 | 1.6 | 高温焚烧 |
6 | 废感光材料 | 3 | 高温焚烧 |
7 | 废电池 | 8 | 物化填埋 |
8 | 废灯管 | 40 | 无害化处置 |
9 | 废血压计、温度计 | 40 | 无害化处置 |
三、技术规格:
有害垃圾范围
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 废药品、废杀虫剂、废化学溶剂、废油漆、废矿物油、废感光材料、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血压计等9类。
有害垃圾具体明细 | ||||
序号 | 类别 | 危废代码 | 包含范围 | 备注 |
1 | 废药品 | HW03 900-002-03 | 过期、失效药品及内包装 | 不含植物中药材 |
2 | 废杀虫剂 | HW49 900-041-49 | 废杀虫剂、除草剂、老鼠药、蟑螂药、废农药及内包装 | / |
3 | 废化学溶剂 | HW49 900-041-49 | 废染发剂、化学试剂、胶水、涂改液、指甲油、洗甲水及其包装 | / |
4 | 废油漆 | HW49 900-041-49 | 废油漆及其包装 | / |
5 | 废矿物油 | HW08 900-249-08 | 废机油、润滑油、冷冻液及其包装 | 不含植物油 |
6 | 废感光材料 | HW16 900-019-16 | 废胶片、废像纸、废硒鼓、废墨盒 | / |
7 | 废电池 | HW49 900-044-49 | 废铅酸、镍镉、氧化汞、纽扣电池 | / |
8 | 废灯管 | HW29 900-023-29 | 废荧光灯管、节能灯管、卤素灯管 | / |
9 | 废血压计、 温度计 | HW29 900-023-29 | 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 | /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范围:承担长沙市开福区16个街道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和处置服务。每月两次自各街道设置的共17处有害垃圾集中点收集、运输有害垃圾至转移站经人工分拣、包装后转移至处置地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及运行模式:
服务范围:承担长沙市开福区16个街道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和处置服务。每月两次自各街道设置的共17处有害垃圾集中点收集、运输有害垃圾至转移站经人工分拣、包装后转移至处置地进行无害化处置。
运行模式:由区环卫中心牵头组织,在每个街道设置1个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有害垃圾服务单位以自有技术、设备、场地、人员,为开福区提供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方面的全部服务内容。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1、成交人负责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处置“一体化”服务。
2、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足额配备有害垃圾收运驾驶人员2名(配备调休替班人员1名),押运、分拣、包装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兼有害垃圾转移站管理员)1名,有害垃圾工作劳动定员共计5人,有害垃圾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作业服务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投入使用150m?以上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贮存点须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满足国家及其他环保单位规定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要求。
4、有害垃圾收集运输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运输要求选择机动灵活、可适应多种复杂城市道路路况的密闭式专用有害垃圾作业车。车辆应按照规范喷涂或悬挂危险货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标识,保证车身密封,避免撒漏,同时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防止废灯管、含汞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破损。
5、有害垃圾收集过程中,收集单位与有害垃圾集中点负责单位应按照类别对有害垃圾进行计量,并认真记录交接日期、交接单位、交接种类、各种类重量,交付双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6、有害垃圾须按要求进行分拣、包装,使用桶装密闭容器进行装载,各种包装桶必须无泄漏、腐蚀,桶盖严密,无膨胀受压;在将液体废物注入容器时,须预留足够的空隙,防止容器内的液体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因为温度或其他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变形泄露,有害垃圾装到合适的包装容器中之后,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合理贮存等待转运处理。
7、成交人将有害垃圾转移处置时,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成交人具有以上9类有害垃圾的收集处置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组织验收。每季度考核结果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付款方式: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有害垃圾的处置费按实际收运处置数量×处置单价据实计算(即固定单价结算),有害垃圾的收运费按费用包干的方式结算(即固定总价结算),同时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扣款金额后支付,考核结果作为付款的重要依据。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年度预算总金额。
(三)验收要求: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组织验收。每季度考核结果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四)其它要求:
1、成交人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2、生产过程、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应严格执行有害垃圾转移站相关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3、成交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成交人所有员工的上岗着装必须一致,统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制作,佩戴工作牌上岗。
5、成交人应承诺领取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设立项目部,并自有(或租赁)有害垃圾转移站以及作业车辆的停车场所,须提供承诺书或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6、成交人应承诺在领取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采购方报备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满足采购需求的收集桶、密闭式收集运输车,自有、采购凭证或租赁合同的证明文件。
7、在项目运行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但不涉及合同中实质性条款的,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8、成交人在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群众投诉与负面舆论等,应接到投诉后一天内迅速跟进处理,处理效果须让诉求人满意或撤诉,每月对处理投诉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台账统计。成交人在有害垃圾清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出现上级单位和领导督查交办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妥当;对以上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视情节严重对成交人进行约谈、警告直至终止承包合同。
9、本项目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分拣、包装、转移服务以包干价支付给成交人,有害垃圾处置根据通过市场调查(详见附件3)支付给成交人,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成交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成交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开福区有害垃圾转运点联络表
序号 | 街道名称 | 收集点位置(每街道一个收集点) | 街道联络员姓名/电话 |
1 | 望麓园街道 | 民主东街28号 | 周英峰 13787232129 |
2 | 通泰街街道 | 西园社区黄兴北路245号 | 罗鸿宇 18674398143 |
3 | 湘雅路街道 | 湘江中路一段118号(湘雅路派出所对面) | 郑勇波 13319556756 |
4 | 新河街道 | 潘家坪路197号对面空坪 | 熊超奇 13755063988 |
5 | 伍家岭街道 | 紫荆园社区国庆新村2片2栋花园 | 廖骏鸣 13755061062 |
6 | 四方坪街道 | 科大景园社区丽臣油化宿舍内 | 曹伊明 13787238340 |
7 | 清水塘街道 | 开福区清水塘路138号 | 胡嘉智 18674825468 |
8 | 东风路街道 | 东风路222号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 毛镇钦 18008489368 |
9 | 芙蓉北路街道 | 悦江苑15栋负一楼西面 | 贺丹 13875849467 |
10 | 洪山街道 | 洪雅社区恒大雅苑小区75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 | 李江平 13755045868 |
11 | 捞刀河街道 | 捞刀河街道高源小学旁高源垃圾分类屋 | 屈梦林 13975884863 |
12 | 浏阳河街道 | 新开福建材市场19栋南边 | 熊运 18507318883 |
13 | 青竹湖街道 | 湖畔社区星月路垃圾站旁边 | 彭丹 15364090662 |
14 | 沙坪街道 | 檀木岭村成功支部合落塘组 | 李强 13874885669 |
15 | 秀峰街道 | 湘瑞嘉园 | 胡红 15084981755 |
16 | 月湖街道 | 月湖小区一期匍元路与月岛路交叉口西北角 | 李文博 13687332978 |
17 | 月湖街道 | 长沙市公共服务卫生中心 | 徐朝霞 13808427943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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