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嘉兴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嘉财预执〔2017〕472号)等有关规定,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开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JXMY-2023-041
二、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招选家数 | 具体要求 |
1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开立 | 1家 |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备注:投标银行大于等于3家的,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第一名作为本项目开户指定银行;投标银行不足3家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服务周期暂定为5年。
服务期内若上级对账户开设有新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嘉兴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设有分行级(含)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嘉兴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具备与浙江省法院案款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对接的技术条件,能通过该系统进行案款管理及收退款工作。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
3.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和承诺函;
3.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1625655140@qq.com)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9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19日9:30时在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3-82721148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1639号
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3-89997908、13757337675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