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2号厂房)扩建项目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194.8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1940bx
预算金额194.8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177754692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83336359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30
公告正文

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2号厂房)扩建项目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2号厂房)扩建项目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2号厂房)扩建项目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项目编号:TC21940BX)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名称: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2号厂房)扩建项目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

(2)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漳河路20号内西南侧

(3)规模:建筑总面积805㎡,钢结构厂房,35(长)×23(宽)×10.5(内净高)。

(4)工期:90日历天

(5)投标限价: 194.879288 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钢结构(主体结构)的供货、加工、制作、安装,围护系统安装,及专业施工承包协调服务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招投标廉洁承诺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4.2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为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62108037进行咨询)。

投标人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

(3)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4)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以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1000分 ,地点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网(网址:www.cecbid.org.cn)《中国招标》杂志、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示网(网址:www.cntcitc.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漳河路20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陈工、林工

电 话:17775469266

电 话:020-83336359

传 真:/

传 真:020-8354122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

招投标廉洁承诺书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

招标单位(简称甲方):

投标单位(简称乙方):

招标代理机构(简称丙方):

为规范招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和《电子五所招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招投标廉洁承诺书》。我单位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一、我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甲方和丙方在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我方有权了解甲方、丙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丙方遵守执行。

三、我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我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我方发现甲方、丙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48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我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如我方中标,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电子五所有权取消今后与我方的所有合作,并终止相关合作合同。

七、本承诺书在报送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

投 标 单 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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