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中市人民医院“智慧药房建设项目”合作商招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汉中市人民医院“智慧药房建设项目”合作商招募公告
为落实便民惠民政策,引导患者快速取药,减少患者排队和院内交叉感染,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为老百姓看病就医带来便捷,我院拟推进智慧药房建设项目,因工作需要,决定对该项目合作商进行招募。特邀请意向合作者前来参与,公告如下:
一、 合作内容:
按照医院工作需求提供自助发药设备以及支持设备正常运行的能
与HIS、医保对接的软件系统,包括运行期间的各种技术支持。
二、 合作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3.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0日(医院正常工作时间),不接受电话报名方式。报名时领取招募文件(需备资格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医疗保障楼四楼药剂科药库
四、递交响应文件:
1、集中磋商谈判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如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谈判后,医院有权保留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集中合作商磋商谈判时间及地点
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人:苏老师
2、联系电话: 0916-2709507
七、特别声明:
汉中市人民医院有权对响应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响应方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
八、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来院办理业务须提供48小时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照此要求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方及授权代表自行承担。
汉中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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