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双山七路一号大院世纪花园11栋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D2021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包括整车修理保养、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发动机等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等。
2、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各类车辆14辆,服务期内,如有新购或报废车辆,根据实有车辆增减。
3、主要为大众帕萨特、猎豹吉普车、奥迪、雅阁、江淮面包车、大众捷达、别克、大众途锐、丰田斯柯达、沃尔沃等车型维修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可根据服务质量续约,合同关系合计不超过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要求是供应商必须提供其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成交注位置,在磋商小组评审时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4、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供应商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须具备本次服务项目维修保养和经营销售的资格和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与本次服务内容相关);(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须提供公司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6)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行业备案证明材料,具有三类或三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质;(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注:(1)供应商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有效(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双山七路一号大院世纪花园11栋202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双山七路一号大院世纪花园11栋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双山七路一号大院世纪花园11栋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单面提交: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茂名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口岸街39号
联系方式:李浩瑜 0668-253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至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双山七路一号大院世纪花园11栋202室
联系方式:崔工 17765656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瑜
电 话: 0668-253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