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狼牙山镇、七峪乡等乡镇林果、旅游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24132003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建华0312-8887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冬青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狼牙山镇、七峪乡等乡镇林果、旅游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4132003010
招标内容:

狼牙山镇、七峪乡等乡镇林果、旅游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狼牙山镇、七峪乡等乡镇林果、旅游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易发改〔2024〕130号、易招核(202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七峪乡七峪村、安格庄乡安格庄村、大龙华乡大龙华村;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村庄道路硬化及配套防护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计划工期: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狼牙山镇东西水村、周庄村、甘河村 二标段:七峪乡七峪村、安格庄乡安格庄村、大龙华乡大龙华村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信誉要求: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网站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为6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评定标方法为“评定分离”。 备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2024-09-0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5.2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毕冬青、郝威,0311-830869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易县农业农村局、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8887065

电子邮箱:yxrjbgs@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狼牙山镇、七峪乡等乡镇林果、旅游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投标人/供应商900
狼牙山镇、七峪乡等乡镇林果、旅游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投标人/供应商1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易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易县紫竹苑商街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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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董建华

联系人: 毕冬青、郝威
电话:

0312-8887065

电话: 0311-830869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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