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涝应急清淤工程)
金额
1326.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涝应急清淤工程)[项目/标段编号:JG2023-0159]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2-07 00:00 至 2023-02-10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水投(广东)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徐建华/粤2442020202112424 | 张宇/粤2442013201403467 | 彭超/粤2442013201305361 |
投标报价(万元) | 1326.11381 | 1328.471469 | 1316.290739 |
综合得分 | 99.65 | 76.1 | 62.13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 | 详见评标报告 | 详见评标报告 |
质量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0660-6881808
- 联系人:刘伟亮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
- 联系电话:0660-6622121
- 招标人名称: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3年02月07日
- 附件:评标报告(隐私版)--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排涝应急清淤工程).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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