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西省高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20〕1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项目投资
2.1.1主要治理内容为:河道清障12.132km,河道疏浚36.642km,岸坡整治66.434km,湖塘整治5个,防污控污治理面积20485m2,重点打造5个人文景观节点,整治沿河村庄87个,建设水生态文明村4个。
治理范围:苏溪河及其支流,河道总长79.82km,涉及3个乡镇。
2.2.1本项目总投资约48150万元。
2.2 招标范围
完成江西省高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
划为1个标段。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联合体各方)。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公章】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须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证书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同】
(7)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须提供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 施工其它人员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②本项目需提供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其它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牵头方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且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须提供网站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0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30,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2018]29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4 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5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95-5289680)和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保证金缴纳
目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保证金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两种;缴纳形式既可以现金转账,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
(1)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①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 户名:高安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履约保证金账号:505040100100023144
②开户行:工商银行高安支行 户名:高安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履约保证金账号:1508250629000029855
③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 户名:高安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履约保证金账号:795900389500099
④开户行:中国银行高安市瑞州支行 户名:高安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履约保证金账号:200745276939
(3)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是银行保函,其他形式的保函不予认定。具体要求:
一是基本账户的,投标人(企业)必须在其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
二是非基本账户的,投标人(企业)必须在高安市辖区内的两家试点银行(即: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先生15397855153、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先生:13507952785)开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项目部
地 址:高安市瑞阳新区
联 系 人:谢飞龙
电 话:134795456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安市瑞州街道永安大道以南紫东大酒店3栋1601号
联 系 人:刘斌峰
电 话:18779580772
招投标监管机构: 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