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潜山市雪湖片区文化旅游项目-天宁寨龙井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一期项目Ⅱ标段施工建设项目-注浆专业分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rzx-2024-b028
预算金额324.33万元
招标公司潜山市潜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桂莹1990556100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潜山市雪湖片区文化旅游项目-天宁寨龙井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一期项目Ⅱ标段施工建设项目-注浆专业分包工程 | |||||
项目编号 | QRZX-2024-B028 | |||||
招标人 | 潜山市潜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6-8165567 | |||||
最高限价 | 3243342.95元 | |||||
代理机构 | 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招标部联系人:桂莹 联系方式:1990556100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 10 时 00 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池州市江南产业集中区科技孵化园Z2楼1002室 | |||||
投标价(元) | 2919012.04 | |||||
项目负责人 | 何 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22******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引江济淮古井镇供水工程总承包施工I标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 2.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I标段桩基支护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115号 | |||||
投标价(元) | 2919070.49 | |||||
项目负责人 | 李 聪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21******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徐汇龙华项目4号地围护工程 2.合肥市杏花公园公共停车场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和抗浮锚杆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江苏省镇江市蒋乔街道乔家门社区金润大道1188号 | |||||
投标价(元) | 2919183.37 | |||||
项目负责人 | 柳正刚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苏132201******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合肥中骏世界城商业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2.三林滨江南片地区(东片区)03-02地块项目桩基围护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1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或提交至指定邮箱的方式提出异议,联系人:桂莹,联系电话:19905561004。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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