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202209050010001
预算金额19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继豪1510579855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965)
招标公告(965)
品牌选择表
品牌选择表
预选项目班子
预选项目班子
钉钉群(10)
钉钉群(10)
控制价编制说明图纸(2)
控制价编制说明图纸(2)
招标文件(35249)
招标文件(35249)
第四章、第五章(47)
第四章、第五章(47)
本项目公证单位为金华市公信公证处;本项目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潜在投标人需下载钉钉软件并扫码进群,准时收看本项目的开标现场直播,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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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202209050010001)
1.招标条件
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10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股份经济合作,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193.1572万元
2.2建设地点:东孝街道叶明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
要求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金东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仅限注册地在金义新区(金东区)内,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
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
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之
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
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
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
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
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9-13
14:3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1314:30: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招投标中心,联
系方式:1385798651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
股份经济合作,限公司
地址:金东区,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
联系人:朱书记,联系人:吴继豪
电话:13588653800,电话:15105798554
邮箱:/,邮箱:/
9.其它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
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2022年09月05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2、我方选用中档及以上档次,低于该档次施工,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1、我方所有材料设备在供货之前均需提供样品、厂家及规格、型号、技术说明、质量保证等资料,供招标人批准。招标人根据情况可要求进行工厂考察及设备出厂前的验收,经考察或验收批准后方可采购或发货。所有考察、验收、审批的时间和费用,中标人须考虑在工期和报价内,不能作为工期延误或造价增加的理由。。投标人承诺:品牌选择表
日期:年月日
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本项目预选项目班子情况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3、设计单位:上海同大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建设单位: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工程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一、工程概况控制价编制说明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
1、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施工图纸;三、编制依据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图纸范围内的一层建筑及安装工程。二、编制范围5、工程规模:B户型(100m2)及D户型(150m2)设计施工图纸中的一层建筑及安装内容,其中B户型(100m2)共计9栋,D户型(150m2)共计5栋。4、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
7、《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6、《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5、《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计价。四、费率说明11、其它浙江省、金华市相关造价文件。10、浙建建发【2022】37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9、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人工单价按一类工136元/工日、二类工149元/工日、三类工172元/工日计取。3)人工单价取定:企业管理费按21.72%计取;利润按10.4%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非市区中值6.81%计取;规费按15.32%计取(其中规费按照2018定额规定的规费费率的30.63*50%计算);税金按9%计取。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按16.57%计取;利润按8.1%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非市区中值9.12%计取;规费按12.89%计取(其中规费按照2018定额规定的规费费率的25.78*50%计算);税金按9%计取。1)建筑工程:
本工程混凝土均按商品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构件与模板接触面计算;建筑部分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参照2022年6月份《金华造价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参照市场价,材料均为除税价。4)材料价格:
(二)安装部分子目中如确有不清楚之处,必须在招标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将不调整综合单价。经建设单位明确,本次预算仅计算一层图纸范围内的结构及砌体,地面计算至100厚C15砼垫层,其余内容均不计入在本次预算内;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中,未注明的单位均为mm;经设计明确,建筑与结构设计不一致的,以结构设计为准;本工程砌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七、其他说明1、本工程暂列金额按98100元整(大写:玖万捌仟壹佰元整)计取。六、暂列金额(含税价):户内配电总箱APL电源进线引自就近变电所,电缆及保护管的工程量均暂按50米计入,结算时按时调整。经业主明确:电气系统仅考虑电线保护管预埋到位,照明灯具、电线及开关插座均不计入本次预算;经业主明确:电气、给排水系统均仅计取一层工程量;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图纸、图集、结合清单内容报价,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未尽事项请各投标人结合施工图纸、图集自行报价,并列入综合单价内,施工图纸、施工图集未明确施工方法项目,请投标人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自行组价。
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H20220905001000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股份经济合作(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2年09月05日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202209050010001)
1.招标条件
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100%,出资比
例为100%,招标人为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股份经济合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杰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
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193.1572万元
2.2建设地点:东孝街道叶明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金东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
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仅限注册地在金义新区(金东区)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能力。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
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材料,缴
-3-
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执
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
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
投标。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
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
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9-1314:3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1314:30:00,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招投标中心,联系方式:
13857986516
-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
明村股份经济合作,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东区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
1777号
联系人:朱书记,联系人:吴继豪
电话:13588653800电话:15105798554
邮箱:/,邮箱:/
9.其它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
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2022年09月05日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股份经济合作地址:金东区联系人:朱书记电话:13588653800邮箱:/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联系人:吴继豪电话:15105798554邮箱:/ |
1.1.4 | 工程名称 | 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东孝街道叶明村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100%出资比例:100%5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6-
1.9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范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2-09-0817:00:00(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及时间 |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投标函;(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
3.2.2 | 招标控制价及让利区间 | 招标控制价:193.1572万元。让利区间:5.00%(含)~8.00%(不含)。□√综合单价为基数 |
-7-
□招标控制价为基数备注:/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2012】2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本工程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有重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微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
3.4.3(3)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 ||
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 | ||
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印件。 | ||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 | ||
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A、一般性施工项目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 ||
材料为准)。 | ||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 ||
员C类证书复印件。 | ||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 ||
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①项目负责人 | ||
为本单位在册人员的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 |
-8-
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 | ||
材料,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 | ||
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②投标人须提供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 ||
截止时间止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 | ||
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 | ||
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 | ||
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③品牌选择表④项目 | ||
预选项目班子情况表及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2-09-1314:30:00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4.1.5 |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9-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办事处6号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
5.2 | 开标程序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
5.2 | 开标程序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
5.2 | 开标程序 |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 | |||||||||||||||
5.2 | 开标程序 | 4.宣布开标结束。 | 4.宣布开标结束。 | 4.宣布开标结束。 | |||||||||||||
5.2 | 开标程序 | 5.其它:。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6.2 | 评标办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
6.3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6.4 |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
-1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标准和要求:1、本项目
设计文件要求。2、国家或浙江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文件要求。3、金华市级政府、金东区政府、金华市级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文件要求。4、其它:/。
-3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3.5);
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4-
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35-
□格式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6-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7-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
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
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
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8-
格式3: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开
标系统随机产生的中标让利率(以招标控制价内所有综合单价为基数)作为我单位的
中标让利率。项目负责人(若有),身份证号码(若有),工
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月日
-39-
格式4: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
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
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
脑(指硬盘号或MAC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
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房建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为准)。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6、其他:
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
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
关责任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40-
格式5: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 |
2 | …… |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41-
格式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项目名
称)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
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
投标保证金通知7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3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6个月
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章所称“承包人”是指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本章所称“发包人”
是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为委托“招标人”招标的本项目“建设单位”。)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
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东区东孝街道叶明村村民集体建房工程。
2.工程地点:东孝街道叶明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计算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具体以实际竣工报告为批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该签约合同价依据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让利%计
算得出,含暂列金额元,含甲供材料/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含招标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执行。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只列主要条款,其它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
分执行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开工前7天,提供图纸6套。如需加晒,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施工用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已具备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开工前开通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并承担相关费用;已完成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3.2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工程项目经理每月出勤均不少于22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
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按合
同总价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不可抗力除外),经发包人同意
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经理,同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整,更换
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技
术负责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擅自变更五大员的则分别处按每人5000元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技术负责人的,向发包人支付违
约金5000元整,经发包人同意更换五大员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整。更换后的项
目技术负责人或五大员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技术负责人或五大员职称等级。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每月出
勤均不少于22天,发包人根据每月考勤,缺勤或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五大员分别按2000元/天、1000元/天、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项目人员考核按项目现场考核管理办法无条件执行。项目现场考核管理办法可自行前往
项目部进行详细了解。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及承包人自身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实施的相关工
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专业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分包工程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对相应工程进行分包。分包工程合同由承包人与
专业分包人签订,且合同内容需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签订;若监理人或发包人对分
包合同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承包人需进行修改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签订。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给监理人和
发包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
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4)发包人直接专业分包的工程应与承包人签订总包管理协议,分包工程款支付应授
权承包人审核确认。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
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
的任何工程款项,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支付凭证,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下期
总包工程款。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
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
人承担。
3.5.5本工程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中
标通知书备案之日算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根据金市建综【2016】
95号规定,允许注册地在金华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选择金华市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金
华市区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公司保单)提交中标价(不含暂列金)的2%(四舍五入到万元)
至招标人指定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的40%为工程
质量履约保证金,30%为工期履约保证金,10%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20%为管理人员
和机械设备到位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30天内扣除各项违约金
后无息退还。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当初验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
不到合格验收标准,承包人将按全额履约保证金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整改直至
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金华市、浙江省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文明施工,垃圾日产日清,施工过程须使用围挡,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
清,若违反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从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
应发生的实际费用。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措施费按(金市建
建【2018】56号)文件规定使用。发包方在工程开工前,通过企业帐号将签约合同价中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先行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工
程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
完工,工期不奖不罚;若承包人达不到本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延误10天内每天向发包人
支付3000元违约金;延误11-30天每天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含前面的10天);延
误30天以上每天向发包人支付8000元违约金(含前面的30天);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
及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
响进度工期2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承包人必须按金华市政府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发包人
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或追加额外的
工作;(2)取消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约
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a、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经发包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量清
单项目,其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部分相对应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漏项或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其已有的价格确定调整价款;
(3)投标报价中已有类似于漏项或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其类似的价格确定调整
价款;
(4)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漏项或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现行的浙江省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及省市配套政策性计价文件等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其中: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
管理费、利润费率按中值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人工、材料价格按信息价(除税信
息价)或签证价(明确税率)。根据上述依据计算出的价格乘以(1-投标下浮率),得出的价
格为漏项或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价格。投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
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在计算投标下浮率时应扣除暂列金额,下同)。
b、工程量清单中设立品牌、规格的材料设备,一般不允许施工变更,如因设计变更、
厂家停产等原因确需变更的,发包人有权审查该材料设备报价的合理性,如有异常报价的,
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新增加材料设备按除税信息价(或除税市场价)乘以(1-投标
下浮率)进行结算。
c、暂定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进行组价的价格乘以(1—投标下浮率),投标
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d、重新组价项目材料价按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文件及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及浙江省、金华市造价信息期刊(具体以施工同期信息期刊正刊价的平均价为准,若金华市
造价信息期刊正刊中不具有的信息价则以金华市副刊为准;若金华市造价信息期刊中不具有
的信息价以浙江省造价信息价正刊为准,若浙江省造价信息价正刊中不具有的信息价则以浙
江省副刊为准;若在《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均没有相关材料的价格
时,该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询价或招标确定)。
e、设计变更产生的新材料、新设备达到规定额度的,必须依法招标或采购。
f、无信息价材料、设备由发包人签证后列入结算价(明确税率)。
g、签证价格在列入结算时不作下浮。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1、允许调整的内容: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
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1合同价格形式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调整之外的一切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2.1.1竣工价款的结算:
(1)、工程量确定: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按照《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算规范(2013)及浙江省补充规定的规则按实计算工程量。
(2)、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参照10.4.1条执行。
12.1.2竣工结算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调整:
(1)承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而增加的费用。
(2)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其费用不能调整;
承包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
合省定额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3)施工技术措施费中除模板、脚手架外按投标报价包干不得调整。
12.1.3人工、材料结算价格的调整:上述11、12条款未明确之处原则执行金政发【2012】
122号文件。
12.1.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为基数分别计取
核减额追加费和核增额追加费,该两笔审核追加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支付。
12.1.5本项目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2018版各专业相关
定额,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造价管理部门出台的关于《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2018版各专业相关定额的综合解释及配套文件可以执
行,遇新定额及相关清单计价规范、政策性文件调整不执行。
执行2018版计价依据的工程:2022年人工信息价按《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
合价格指数的通知》(浙建站信【2018】50号)的规定执行,以2022年招标控制价编制当
月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为基数,乘以《浙江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综合价格指数
进行计算。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
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及浙江省补充规定的规则按
实计算。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民工工资管理按(金市建建【2018】89号)文件规
定执行。承包人须在金华本地开设专户,用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12.4.1.2工程款支付方法为:
(1)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标准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80%。
(2)其余工程款待竣工结算经相关审计部门审定并提交完整的工程施工归档资料与相
关部门需发包人退回押金所需资料后(由于承包人造成资料不全而产生押金退回减少部分在
工程款结算中抵冲),扣留1.5%的质量保修金后三个月内结清。
(3)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4个月,扣除违约费用,一周内无息退还。
(4)本项目工程款实行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具体按《关于在全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金市建建
〔2017〕124号文件执行,民工工资管理按(金市建建【2018】89号)文件规定执行。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依据工程形象进度记录表与合同付款约定编制
进度付款额度。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付款,发包人根据审查意见书和监理支付证书办理付款手续。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合同内全部工程完成,准备验收,提前四天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承包有效期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7.5.2条款执行。。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1.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承担相
应保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其它有关说明
1、民工工资问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本工程一旦中标,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如因工程质量不能保证,经发包人对承包人作出相应处罚后责令其更换项目班子成
员,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如更换后的项目班子仍不能对工程有改观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
止合同,其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对项目经理每月出勤比率少于30%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
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再支付工程款。
5、每天上、下班时间到工地基建办或监理办签到,作为缺勤处罚依据。
6、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
【2012】23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通知》(金市建建【2014】
115号)文件规定。该工程建设地点在二环线内,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
绿色施工整治方案》。
7、承包人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运输、地质地理状况、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任
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
不被批准。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提交工程例会讨论确定后,工
期可以顺延,但费用不作调整。
8、承包人应配备具有协调周边关系的人员,确保无障碍施工;承包人因自身施工原因
而对相邻房屋及地块造成影响,由承包人采取措施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9、承包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
其它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对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如果发包人对
特殊专业进行分包,承包人可向发包人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其费用按分包的专
业工程合同价2.8%计取;承包人则不能向分包单位再收取相应费用。
11、未尽事宜,由发包人、承包人结合国家、浙江省及金华市有关规定共同协商。
金东区工程建设项
目
廉
政
合
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金华市金东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管理、廉政建设的
有关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保证
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确保国有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经
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现就,工程的廉政事
宜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时做到: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
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双方按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按法规规定备案,
以备案合同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款的唯一依据。双方不私下签订“黑白”和“阴阳”等不良
行为的合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和规章以及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
(四)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
布举报电话。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
务。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时,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
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
1、必须秉公办理,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
人施工队伍。
2、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
方或个人自身支付的费用等。
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
国出境、旅游等。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自定材料供应商。
(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甲方按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有意刁难、拖欠乙方工程
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
(四)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金华市金东区政府的规定,甲方
不得肢解工程发包等。
甲方原则上不设定暂定价,确需设定暂定价时,对暂定价实行:一是按建设工程招投标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公开招标;二是报请财政、审计等权限部门共同商定签证价,
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甲方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以及合
同规定:
1、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强制乙方垫付工程建设资金。
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自身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工
程款支付担保。
4、应属甲方交纳的规费不得由乙方垫付。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自身支付的任
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费用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反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
违反规定的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给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被有关部门书面通报
处理的,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
止。
第六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承发包合同及附件报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二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另外成册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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