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4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00万元
招标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踪金梁025-866365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0000001000105 | 项目名称 | 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0000001000105004001; | 标段名称 | 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1〕7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精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法治园区。2.1.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74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92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8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2.1.4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2招标范围: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精装修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单项幕墙工程合同除外)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建筑面积、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3.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其他条件:投标人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4.2资审合格的必选条件为: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4.2.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4.2.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无4.4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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