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TOD一体化城市设计方案征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04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仓莉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苗仡021-321736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TOD一体化城市设计方案征集项目资格
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30304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TOD一体化城市设计方案征集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7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
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选址位于无锡市经开区,位于南湖大道东侧,用地东
西长约1070m,南北宽约210~260m,占地面积26.98公顷,用地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教育
用地和商业用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TOD一体化城市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TOD一体化城市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具有承担本次征集内容相应的资格及能力:
3.2.1申请人为境内机构的,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或
核准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其以上资质。
3.2.2申请人为境外机构的,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设计许可。
3.2.3港、澳、台机构按第3.2.2条要求执行。
境外机构在境内已注册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名义参与应征,该子公司按第3.2.2条要
3.2.4
求执行,须提供其与境外机构的关系证明。
3.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至少一项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
或TOD综合开发项目城市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每位成员皆需满足本公告第
3.1-3.2条的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需满足本公告第3.3条的要求。联
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
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
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取《资
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记名投票法
七、其他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征集代理,就无锡地铁6
号线工程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TOD一体化城市设计组织开展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
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
择优选取3名应征人参加征集。
1 征集背景
2022年4月,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
意见》锡政办发(2022)44号),提出围绕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合理利用、公共交通为导向(TOD)
的城市发展理念,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提升和轨道交通的可持续
发展,打造“站城一体化”现代社区,高水平建设“轨道上的无锡”。在此背景下,无锡地
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无锡地铁6号线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TOD一体化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
工作。
2 征集范围和内容
无锡地铁6号线为无锡轨道交通线网中西南-东北向的线路,自南向北贯穿太湖新城核心及
老城核心,覆盖无锡的主要客流走廊,是无锡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6号线起于贡湖湿
地公园站,终点为广源路站,全长24.21km,为全地下线。共设18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
新建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选址位于无锡市经开区,位于南湖大道东侧,用地东西长约
1070m,南北宽约210~260m,占地面积26.98公顷,用地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教育用地和
商业用地。本次征集的设计范围分为三个层次,范围与设计深度要求如下:片区城市发展战
略及产业策略、区域总体规划研究、城市设计,详见方案征集设计任务书。
3 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具有承担本次征集内容相应的资格及能力:
3.2.1申请人为境内机构的,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或
核准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其以上资质。
3.2.2申请人为境外机构的,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设计许可。
3.2.3 港、澳、台机构按第3.2.2条要求执行。
3.2.4
境外机构在境内已注册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名义参与应征,该子公司按第3.2.2条要
求执行,须提供其与境外机构的关系证明。
3.3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至少一项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
或TOD 综合开发项目城市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每位成员皆需满足本公告第
3.1-3.2条的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需满足本公告第3.3条的要求。联
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
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
被否决。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17日09:00时至2023
年4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下同)注册并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首次注册的申请人需要登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获取登录名
和密码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
进入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流程。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
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进行注册并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即可。《资格预审文件》的获
取阶段,无需明确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但需要注
意的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
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4.3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
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
月5日09:3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
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申请人应在上海国际招
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电子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5.3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文件》2套(正本1套、副本1套),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
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 号美丽园大厦14楼,收件人:陈拮仡,电话:32173672。
5.4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 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
较,选择3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3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
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
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3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3名,征
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3名,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的权利。
7 方案征集费
7.1入围应征人在最终成果评审会结束,并经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方案征集
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征集人将向优胜的入围应征人支付方案征集费人民币170万元(含税)
征集人将向未优胜的入围应征人支付方案征集费人民币150万元(含税)。优胜的入围应征
人根据征集人要求完成方案深化调整后,将另行获得深化设计费人民币200万元(含税)。
7.2如经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方案征集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
由最终成果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设
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征集人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8 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4月17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023年4月17日09:00时至2023年4月24日16:00时潜在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023年5月5日09:30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
2023年5月6日(暂定)组织资格预审评审会
2023年5月6日(暂定)公示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2023年5月10日(暂定)组织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
2023年5月31日(暂定)组织第一次中期成果沟通会
2023年6月21日(暂定)组织第二次中期成果沟通会
2023年7月12日(暂定)成果提交
2023年7月13日(暂定)组织第一次成果汇报会
2023年7月28日(暂定)成果优化,组织第二次成果汇报会
2023年8月11日(暂定)成果优化,组织第三次成果汇报会
2023年8月14日(暂定)最终成果提交
2023年8月15日(暂定)组织最终成果评审会
2023年8月16日(暂定) 发布评审结果通知
9 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如
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无锡地铁招标采购门户网站(http://scm.wxmetro.net:3000/)
10 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0.1 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
(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0.2 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在征集人向应征人付清本公
告第7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之后,该部分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和应征人共有,征集
人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及宣传成果文件。双方均不能将成果文件部分或全部地用于本项目
之外的其他项目。
10.3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
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
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
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
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 其他
11.1 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
款。
11.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须参加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须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
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因旅行限制原因,例如全球或区域流行病疫情
等,主创设计师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进行说明,并承诺将
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合考虑。
11.3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本项目为国际方案征集,本公告中的“招标”应理解为“国际征集?“招标人”应理解为“征
集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理解为“征集代理”;“投标人”应理解为“应征人”。本项目
非建设工程项目,也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与上述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
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 228 号
联系人:仓莉
电 话:0510-81960092
电子邮件:3374103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 陈苗仡
电 话: 021-32173672
电子邮件: chenzheyi@shabiddi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附技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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