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10310003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四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世纪众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服务器及网络维保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310003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服务器及网络维保服务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负责医院网络及服务器设备健康检查、日常运行维护、信息化咨询服务等。 1 378000
 合计金额小写: 37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设备维保服务,维保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合同总金额:378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01 —— 2022-03-31
3.2 履行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服务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第四医院(通过单位自行支付)。
4.2付款方式:(1)维护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中标人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合格并无违约行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季度后的次月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上季度维护保养服务费(即一年合同金额的25%),最后一季度维护保养服务费在履行完合同后次月15个工作日内支付。(2)凭中标人根据每季度核定金额开具的发票付款
4.3每个季度在院内开展一次考核调查,每季度的合同款支付由考核调查得到的分数作为权重系数来支付,网络安全分析报告作为支付附件(考核调查表见附件2)。
4.3.1考核评分≥90分,则支付当季度的全款(即合同款的25%);
4.3.2考核评分≥80分且≤90分,则支付当季度应付款的90%(即合同款的25%*90%);
4.3.3考核评分<80分,则支付当季度应付款的80%(即合同款的25%*80%)。
4.3.4考核评分<70分或因乙方配合不到位,导致医院服务器网络故障影响业务时长超过1小时,扣除合同款的1%,上述情形超过两次及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4如因中标人维保人员操作不当,疏忽大意,导致医院业务系统崩溃、死机,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由信息科做过程说明,主管院领导确认后,扣每年合同款的5%,故障时长超过2小时,扣每年合同款的10%,事后中标人需做详细说明,承担责任,故障处理不及时或维保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业务中断发生超过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
4.2 收款账户: 建行长沙华兴支行营业部(湖南世纪众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4300152006105250259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每月进行全面健康检查,每天记录业务、系统、设备的使用情况(巡查内容详见附件3);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院方,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所有设备稳定。
2. 提供一名一线工程师(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为采购人信息化系统进行专责服务。
3. 投标人在本地建立备件库,备件库包含易损备件与核心备件。
4. 提供一套网管管理工具,机房核心设备管理及运维管理工具。
5. 对过保设备提供免费的部件或整机更换。
6. 对在保设备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7. 免费提供设备或系统迁移,信息化咨询服务等,系统迁移包含但不限于存储迁移、主机迁移、数据库迁移、VMware平台P2V迁移、系统重新安装部署等。
8. 机房整理服务,满足9S管理要求。
9. 每个季度提供机房设备清洁服务至少一次。
10. 协调厂家、集成商、软件厂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1. 故障判断派资深工程师到场。
12. 故障处理结果以纸质报告反馈,必须故障申报人及信息科负责人签字确认。
13. 如遇复杂问题,涉及软硬件网络等多方面原因,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之前,工程师不能撤离现场。
14. 对日常运维、相关检测、上级部门通报等各类安全事件提供及时安全服务,如需增添安全设备,提前建议采购,必要时,应院方要求,以安全为第一,及时调配安全备用设备,供院方紧急使用,确保安全。
15. 日常运维工作需要以纸质形式详细说明维护内容,所做操作、注意事项及是否存在隐患,交由信息科机房管理员及负责人签字确认。16. 投标人应具备资深的VMware虚拟化平台管理资质的工程师,如VMware OCP(或以上)。
17. 每个季度对所有在用服务器(包括硬件服务器、虚拟服务器)出具网络安全分析报告。
五、硬件设备维保要求
1. 免费更换所有参加维保的故障硬件,不再收取任何其他的相关费用,如劳务、交通费等;
2. 提供上述软硬件设备全天候7*24小时维护,要求提供快速备件更换和现场支持服务;
3. 投标人应在本地建立备品备件仓库,并制定故障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到现场的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以确保系统关键硬件出现严重故障时备品备件能快速、及时地到达故障现场。备件到达用户现场的最长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4. 投标人的工程师需具备相关认证证书,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器工程师认证证书、网络工程师认证证书、存储工程师认证证书、网络安全认证证书、VMware OCP(或以上)、ORACLE OCM等。
六、响应时间1. 服务时间承诺:投标人应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服务;从投标人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用户方正常应用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2小时,从投标人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全部故障排除,整个系统完全恢复到故障前的正常状态所需时间不大于2小时。否则用户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七、预防性维护方案:
1. 对系统硬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2. 制定专门的维护计划。
3. 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工具。
4. 培训:拟派技术人员负责培训采购人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八、工作要求
1. 一线运维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维护人员。
2. 如果维护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维护人员,接替人员也必须经过面试、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试用。
3. 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解决。
4. 中标方应该为运维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并且中标方必须声明,对于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于一切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甲方验收要求和标准执行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
每月进行全面健康检查,记录业务、系统、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院方,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所有设备稳定。
10

2
专人负责我院维保服务,未经医院允许,不得更换人员,若更换,此项不得分。
10

3
每个季度提供机房设备清洁服务至少一次。
10

4
故障判断派资深工程师到场,故障处理结果以纸质报告反馈,必须故障申报人及信息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如遇复杂问题,涉及软硬件网络等多方面原因,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之前,工程师不能撤离现场。
10

5
日常运维工作需要以纸质形式详细说明维护内容,所做操作、注意事项及是否存在隐患,交由信息科机房管理员及负责人签字确认。
10

6
每个季度对所有在用服务器(包括硬件服务器、虚拟服务器)出具网络安全分析报告。
10

7
发生故障时,工程师应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服务;从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用户方正常应用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2小时,超过2小时,此项不得分。
10

8
每季度开展培训至少一次,培训信息科工程师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若无,此项不得分。
10

9
严格遵守医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未经医院信息科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机房,不得擅自修改设置,一经发现,此项不得分。
10

10
配合院方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积极主动配合院方任何网络及服务器方面的改造等工作,若出现推诿,此项不得分。
10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 产权保护
1 乙知识
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三、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7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街道凯通国际凯通朝庭(东门)7栋二单元714号房

法定代理人: 宋桂林 法定代理人: 张佑明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张佑明

电话: 0731-88570380 电话: 0731-84123855

传真: 0731-88570380 传真: 0731-8412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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