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幕墙预埋件任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1.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航金融中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址:郑州金融岛如意西路与副CBD外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3)建筑面积: 93769.48平米
4)结构类型:剪力墙/框架核心筒
5)层    数:地上24层,地下4层
6)层    高:  /  
7)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所需玻璃幕墙预埋件的加工生产、包装费、运输、装车 (卸车用由甲方承担),以及提供预埋件相关的检测报告及第三方检测费用。
 
  
1.3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制造商的经销商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
A、投标方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经过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确认,具备与投标工程相类似的材料供应经历,能满足工程所需的质量、工期的要求。
3)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本项目所需玻璃幕墙预埋件的加工生产、包装费、运输、装车 (卸车用由甲方承担),以及提供预埋件相关的检测报告及第三方检测费用。
2、合同方式:保质量保工期的单价合同。
1.5计量方式
1)按本项目设计院最终确认的深化施工图纸尺寸以块(个)计量,实际误差综合考虑在材料单价中。
2)材料单价包含材料设备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及保险费、厂检费、保修费及相关税费等。
1.6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本合同采取固定含税单价形式招标,以甲方审计合格量为最终结算工程量。
2)付款方式:
A、预付款:无;
B、进度结算款:货物按批次送到施工现场后,经甲方、乙方、监理、业主四方代表验收合格后(包括其产品的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且在甲方办理完其产品的入库手续后,按月支付,次月支付上月结算款金额的60%,不扣除预付款;
C、完工结算款:本项目所有玻璃幕墙预埋件施工完成后的1个月内,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完成后的3个月内支付至最终结算款的90%;
D、竣工验收款: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的3个月内,支付至最终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E、质保金:质保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并由政府部门出具验收合格单的当天算起,时间为2年 (时间与甲方和业主的主合同一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30日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
3)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出据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方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方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方指定的人员,报价含承包方的企业税金。
4)结算前由招标方、监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交公司有关部门办理材料结算及工程量结算。
1.7质量和工期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政府要求。
3)所有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应与承包商认可的样品保持一致。
4)本材料计划进场日期2024年7月/日。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工期、质量要求响应书或确认函,并有相应的保证措施(格式自制)。
1.8招标方权利
1)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本合同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小组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
3)在签订本招标内容合同前,招标人有权与中标单位对中标价进行协商,并有权拒绝其投标。
4)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5)未中标单位,在该招标项目中标人和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投标人交回相应资料(图纸、收据等)后,招标人统一无息退还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书一概不退,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不作解释。
6)招标人无义务就评标结果向投标单位做任何解释。
7)投标单位须对招标人就提交投标文件资料和投标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投标单位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8)本次招标若不能使招标人满意,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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