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YT-2022-C5
二、项目名称:兴业县城区黄富岭水厂扩建工程(缓冲池)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零陆佰玖拾叁元柒角捌分(¥850693.78)
成交供应商地址:兴业县石南镇玉贵公路旁(东山路口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兴业县城区黄富岭水厂扩建工程(缓冲池) 施工范围:包括兴业县城区黄富岭水厂扩建工程(缓冲池)缓冲池,工程内容包含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等具体内容详见兴业县城区黄富岭水厂扩建工程(缓冲池)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 施工工期:30天(日历天) 项目经理:农验昌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编号(桂24511111883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志坚、马秀平、庞有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第二章磋商须知33.1条(工程类)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507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业县第一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兴业县城区
联系方式:0775-3778515
联系人:庞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玫瑰园里A区5号
联系方式:0775-2855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彬梅
电 话:0775-2855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文件下载:
(定稿)竞争磋商文件.doc (定稿)竞争磋商文件.doc关联文件:
项目概况 兴业县城区黄富岭水厂扩建工程(缓冲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市广场东路玫瑰园里A区5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工程名称:兴业县城区黄富岭水厂扩建工程(缓冲池) 项目编号:GXYT-2022-C5 发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具体以业主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政府债券资金 |
2 | 3.1 |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 | 4.2 |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第二章磋商须知33.1条(工程类)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4 | 7.1 | 不组织,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 |
5 | 8.1 | 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包含有拟投入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行政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提供(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供应商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以是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供应商,只需提交供应商成立日之后次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建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1)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6 | 8.2 | 商务文件 (1)磋商函;(必须提供) (2)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 (3)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可以是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等资料】 备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标注有“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
7 | 8.3 | 技术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提供) 备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标注有“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
8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 1.未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60天内均应保持有效。 |
9 | 12 | 磋商保证金:无 |
10 | 13.1 | 竞标报价: (1)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竞标将视为无效。 (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四章要求填写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报价表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供应商须知”第16条的有关要求。 |
12 | 14.1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3 | 15 |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逾期不受理。 地址: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市广场东路玫瑰园里A区5号】五楼开标室 |
14 | 19.2 | 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5 | 19.4.1 | 磋商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市广场东路玫瑰园里A区5号】五楼开标室 |
16 | 19.4.2 | 供应商参加磋商须携带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
17 | 19.4.3 | 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 |
18 | 28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19 | 31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20 | 34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5-2855323 通讯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玫瑰园里A区5号 |
21 | 其他内容 | 1.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购买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2.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3.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约定为准;“磋商须知前附表”与“磋商须知正文部分”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的约定为准。 |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响应文件签署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 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原件,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本项目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建证明承诺书 | 提供本项目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建证明承诺书原件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其他材料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资格审查部分(1)~(12)项内容的。 |
2 | 形式 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 ||
2 | 形式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 | 形式 评审标准 | 磋商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2 | 形式 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 | 形式 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竞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规定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规定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规定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磋商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磋商价格 | 低于(含等于)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 | |
实质性响应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有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且不得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 |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 |||
4.1 | 报价分(满分30分) | (1)评标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磋商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竞标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竞标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竞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磋商报价×(1-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竞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有效联合体竞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磋商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报价=磋商报价。 (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磋商报价金额×30分 (8)磋商小组认为,某参与磋商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不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2(1) | 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满分50分) | (1)主要施工方法(满分6分) 优(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良(4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较符合项目实际,有较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和方法合理、可行,能指导一般施工并确保安全等。 中(2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可行,能指导一般施工。 差(0分):无施工方法或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差,施工工艺和方法不合理、不可行,不能确保安全。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6分) 优(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比较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非常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中(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基本的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 差(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组织计划或计划不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6分) 优(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较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非常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中(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基本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组织计划或计划差,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4)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6分) 优(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比较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详细的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非常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中(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基本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基本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 优(6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制度非常健全。主要工序有详细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比较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良(4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比较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比较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中(2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比较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差(0分):无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或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缺失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不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 优(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完全符合实际且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安全措施得力。 良(3分):有安全管理制度且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较合理,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符合实际,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各种现场安全措施。 中(1分):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一般,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基本的现场安全措施。 差(0 分):安全管理制度简单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合理,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不适应实际需求,不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没有现场安全措施或者不全。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 优(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非常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非常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良(3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中(1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基本措施且措施基本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差(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无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或措施差。无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施工进度计划差。无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完善,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5分) 优(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全面详细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各项措施详尽周全、具体、有效,有非常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3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基本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各项措施基本全面、有效。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中(1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部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基本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各项措施基本可行。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差(0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无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无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或提供的措施差的。 (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 优(5 分):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有详细具体的分析,全面重点考虑各部分施工更好地相互交叉和衔接,能保证施工质量效果和设计效果的完美统一。 良(3分):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有较详细的分析,较好地考虑各部分施工达到相互交叉和衔接,能保证施工质量效果和设计效果的统一。 中(1分):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有部分分析,有考虑各部分施工达到相互交叉和衔接,但不全面,基本保证施工质量效果和设计效果的统一。 差(0 分):无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分析或分析不具体,未考虑各部分施工如何相互交叉和衔接或考虑不合理,施工质量效果和设计效果有较大差距。 | ||
4.2(2) | 技术标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部分) (满分10分) | (1)项目经理(满分5分) ①项目经理职称(满分5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得5分。 (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满分5分) ①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的得3分。(缺一个岗位证书不得分) ②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得2分。 | ||
4.3 | 商务资信分(满分10分) | 2019年至今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项得2分,最多10分。 | ||
供应商汇总得分 | 供应商汇总得分=报价分+技术标+商务资信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安全警示 标志牌 |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现场围挡 | 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七牌二图 |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企业标志 |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场容场貌 | 1. 道路畅通。 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 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材料堆放 |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现场防火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垃圾清运 |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 |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 配电线路 | 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 配电箱 开关箱 | 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 接地装置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 现场变配电装置 | 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 | 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通道口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预留洞口 |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电梯井口 |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梯边 |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高处作业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基坑、物料平台 | 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
安全施工 | 安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 |
其它 | 机械设备防护 | 中小型机械 |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 |
其它 | 机械设备防护 | 垂直运输设备 | 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 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
其它 | 专家论证审查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 |
其它 | 应急救援预案 |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 |
其它 | 非正常情况施工 |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序 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竞标内容 | 工程名称:兴业县城区黄富岭水厂扩建工程(缓冲池) 项目编号:GXYT-2022-C5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工程质量 |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日历天 | |
5 | 权利义务 | ||
6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7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8 | 履约保证金 | ||
…… | …… | ||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磋商报价 | 元 | 备注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 |
其中 | 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 元 | |
其中 | 发包人提供材料(如有) | 元 | |
其中 | 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 元 | |
其中 | 暂估专业工程(如有) | 元 | |
其中 | 暂列金额(如有) | 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 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承担完工工程情况 | ||||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 名称 |
施工员 | ||||||||
质量员 | ||||||||
安全员 | ||||||||
安全员 | ||||||||
安全员 | ||||||||
材料员 | ||||||||
…… | ||||||||
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建造师注册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计划进场时间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质量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序号 名 称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2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应支付的预付款 4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5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序号 名 称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2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应支付的预付款 4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5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
复核意见: □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 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附:上述3、4详见附件清单。序号名 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中:人工费序号名 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中:人工费 序号 名 称 实际金额(元)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3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4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4.1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4.2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5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其中:人工费 序号 名 称 实际金额(元)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3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其中:人工费 4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4.1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4.2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5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其中:人工费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成工程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承包人(章) 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序号 名 称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序号 名 称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经复核,竣工结算款总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扣除前期支付以及质量保证金后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缺陷修复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最终结清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承包人(章) 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序号 名 称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2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3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4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序号 名 称 申请金额(元) 复核金额(元) 备注 1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2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3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4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最终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进度款期次 | 形象进度 | 进度款付款金额(元) | 备注 | |
第一期 | ||||
第二期 | ||||
第三期 | ||||
…… | ||||
发包人代表签字: 发包人(盖公章) 日 期 | 承包人代表签字: 承包人(盖公章) 日 期 |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 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 额 | ||
合 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验收小组意见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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