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北公司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8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北公司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河北公司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263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263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斌 电话:010-57336320
邮箱:12102702@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河北公司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263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263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800.000000 | 8805.0942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11000543;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1日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11010941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项目经理 杨红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 京1112007200804262 | 项目经理 樊继国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京1132011201109290。 |
业绩 |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2X1000MW机组脱硫废水系统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 安徽公司蚌埠电厂全厂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总承包项目 国电兰州热电2X350MW“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水资源分级利用及污染防治EPC项目 湖南公司岳阳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 | 国能宁海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 EPC 改造项目 国能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工程 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EPC项目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综合治理EPC项目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斌 电话:010-57336320
邮箱:12102702@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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