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c20211215
二、项目名称: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资产清查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黑龙江明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3栋1单元8层807号 | 31,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资产清查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 | 全面核实资产情况,出具专项资产清查鉴证报告 | 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 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清理、核对、查实,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状况 | 31,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生(采购人代表)、侯丽君、滕海龙、李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资产清查服务):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7号
联系方式:1384579429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7号
联系方式:13845794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审核人
电话:13845794297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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