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包装容器部新增连线组盖机工程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洽谈。
1. 谈判编号:FXZL2022-60
2.谈判内容:包装容器部新增连线组盖机工程。费县中粮新增连线组盖机项目,组盖系统包含理盖机、瓶盖测漏与合盖系统、视觉检测系统、冷却提升输送系统等。包括新设备指导安装、调试、培训以及整个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材料。
3.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有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有提供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确定施工单位后,业主将查验上述证件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如不合规,则将另择施工单位。
3.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相关公司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原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扫描后(PDF格式)上传到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组织谈判采购方将查验参与谈判采购人资料真伪并复核是否具有参与此次谈判采购资格。
4.谈判文件售价:
免费
5.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请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8日13:00分到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报名级报价(报名及报价确切时间以网站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信息为准),确认报名资格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6.谈判时间:见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通知,最终时间以网站通道开启时间为准。
7.谈判地点: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
8.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将报价文件以可编辑方式(office格式)及不可编辑方式(PDF格式)同时上传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
9.上传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通知,报名成功后,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10.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eps.cofco.com/
11.联系方式:
甲方: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城站北路一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253918898
12、监督部门:
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10-85019439
电子邮箱:yanghaochen@cofco.com
中粮油脂山东区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535-8857118
邮箱:weiyongsheng@cofco.com
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39-5016136
邮箱:liupeilian@cofco.com
纪委邮箱:fxjj1100@126.com
附表1: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发包方 |
名称: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城站北路一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5253918898 |
2 |
谈判项目名称 |
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包装容器部新增连线组盖机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城站北路一号 |
4 |
报价截止时间 |
见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通知,报名成功后,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
5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将报价文件以可编辑方式(office格式)及不可编辑方式(PDF格式)同时上传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 |
6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见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通知 谈判地点: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 |
7 |
谈判保证金 |
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用公司账户) 竞价保证金的金额:2600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报名后需把保证金缴纳回执发送至zhoushishen20@cofco.com进行确认后给予报名审核,未发送汇款回执单导致的报名失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账户名称: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组织谈判采购方开户银行:农行费县支行 组织谈判采购方开户银行账号:15-89310 10400 04562 请各参谈单位在转账凭证上备注公司名称及谈判项目名称和编号,便于退还。 |
8 |
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9 |
控制价 |
1300000.00元。(壹佰叁拾万元整。)。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
10 |
确定成交单位方式 |
由谈判小组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单位。 |
11 |
评选办法及流程 |
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评选当日由项目建设方组织的评选小组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谈判采购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选小组意见进行网上答疑或议价。项目组选出能满足竞谈公告要求、质量可靠、运行经济、安全、承诺良好和评审综合得分高的承包方。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发包方 | 名称: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城站北路一号联系人: 张先生电话: 15253918898 |
2 | 谈判项目名称 | 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包装容器部新增连线组盖机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城站北路一号 |
4 | 报价截止时间 | 见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通知,报名成功后,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
5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将报价文件以可编辑方式(office格式)及不可编辑方式(PDF格式)同时上传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 |
6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见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通知谈判地点: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网站 |
7 | 谈判保证金 | 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用公司账户)竞价保证金的金额:26000.00元。(贰万陆仟元整。)报名后需把保证金缴纳回执发送至zhoushishen20@cofco.com进行确认后给予报名审核,未发送汇款回执单导致的报名失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账户名称: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组织谈判采购方开户银行:农行费县支行组织谈判采购方开户银行账号:15-89310 10400 04562请各参谈单位在转账凭证上备注公司名称及谈判项目名称和编号,便于退还。 |
8 | 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9 | 控制价 | 1300000.00元。(壹佰叁拾万元整。)。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
10 | 确定成交单位方式 | 由谈判小组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单位。 |
11 | 评选办法及流程 | 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评选当日由项目建设方组织的评选小组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谈判采购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选小组意见进行网上答疑或议价。项目组选出能满足竞谈公告要求、质量可靠、运行经济、安全、承诺良好和评审综合得分高的承包方。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占比 | 评审内容及原则 |
商务报价 | 100分 | 60% | (1)当初步评审合格的参谈方大于等于5家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有效报价,以剩余合格参谈方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8%作为评标基准价。(2)当初步评审合格的参谈方少于5家时,以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有效参谈方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8作为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参谈单位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偏差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报价得分计算:①当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1②当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2本项目E1=1;E2=0.5其中:FN是报价得分的满分值60分。E1是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当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备注:商务报价为不含税报价。 |
施工组织及工期计划 | 100分 | 10% | 技术文件中有全面的施工组织计划,以及工期控制计划等内容得100分;无施工组织计划的话工期、计划不全或组织施工组织描述不清晰酌情扣分 |
对采购文件条款的响应 | 100分 | 10% | 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者得100分,不满足者得0分; |
质量承诺 | 100分 | 10% | 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后服务等承诺) 服务承诺、维修响应时间最佳者, 80- 100分服务承诺、维修响应时间较好者, 60-80分服务承诺、维修响应时间最差者, 0-60分 |
施工安全组织及食品安全控制 | 100分 | 10% | 针对本项目中所涉及的管理团队、技术力量配置、安全隐患风险辨识、安装技术方案全面完整,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施工方案等内容的得100;食品安全未体现或安全措施描述不清晰的酌情扣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项目内容、标准及要求 | |
1 | *** | 套 | 1 | 详见技术要求 | |||
备注 | 1、以上所提要求均为最低要求,参谈方不能低于此要求,如对内容或谈判文件中提及的内容有疑议,可于报价截止日期前提出,否则视为认同甲方项目内容,后期不得出现变更。2、为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所需安装及采购的所有事项均包含在报价中,费用包含人工、材料、利润、税金、运费等所有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竣工结算时不得因材料价格变动而调整价格。3、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的使用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并且符合国家及甲方的使用安全标准。4、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周边设备设施,施工造成的墙面污损,设备、物料损失等由乙方负责修复。5、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监护人为专人(不得作业),严格按照甲方流程办理高空、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作业资格证,如:高处作业证、金属切割与焊接作业证、架子工证等。6、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交付甲方并保证甲方正常使用。7、乙方提供13%税率的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谈判总报价 | 人民币小写: | ||||||
人民币大写: | |||||||
企业性质 | (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资公司等)。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项目内容、标准及要求 | |
* | ******** | ||||||
备注 | 1、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的使用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并且符合国家及甲方的使用安全标准。2、以上所有项目均包含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并且必须为国标全新件,提供材质证明单、合格证,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后方可安装。3、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监护人为专人(不得作业),严格按照甲方流程办理高空、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作业资格证,如:高处作业证、金属切割与焊接作业证、架子工证等。 | ||||||
合同总金额 | 人民币小写:*******元。 | ||||||
人民币大写:****。 | |||||||
企业性质 | ********。 |
序号 | 项目 | 种类 | 备注 |
1 | 成交单位三证 | 营业执照 | 时间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时间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 ||
资质证明 | 时间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 ||
2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件 | 必须是真实证件,国家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 |
3 | 安全员 | 资格证件 | 必须是真实证件,国家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 |
4 | 体检报告 | 入场所有人员 | 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包含眼科、外科、内科等相关检查项目,无高血压、癫痫、心脏病等职业禁忌症)。 |
5 | 团体保险 | 入场所有人员 | 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人一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项80万人民币及以上保额) |
6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入场所有人员 |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不得进场施工; |
7 | 劳动合同原件 | 入场所有人员 | 与公司签署的用工劳动合同,带盖章。(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 |
8 | 施工工具清单 | 入场所有器具 | 设备必须合规,有厂家标牌及合格证(清单内容乙方进场根据现场施工器具填写核实) |
9 | 特种设备 | 入场特种设备 | 出厂合格证及特种检验合格报告 |
10 | 特种作业证 | 特种作业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作业资格证,如:高处作业证、金属切割与焊接作业证、架子工证等。2m以上高处作业需提供人员高处作业证; |
11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培训记录、工期计划 | 施工方案、培训记录、工期计划 | 1、包括施工方案,技术指标,施工进度计划表(风险点辨识,应急措施,安全组织人员结构)2、所有施工人员三级培训记录(乙方公司内部培训)。3、工期计划表。 |
12 | 安全防护 | 入场所有人员 | 1、山东省内施工人员入场前,需提供行程码查询记录、健康通行码“绿码”、1次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山东省外施工人员入场前,需提供行程码查询记录、健康通行码“绿码”、居家健康监测7日以上记录、2次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如存在发热、干咳等特殊情况禁止入场施工。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全过程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2、安全帽(黄色、后面标识使用人姓名)、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手套、安全带(五点、双钩)、反光背心(标识施工单位名称)、口罩等必须正确佩带,工作服干净整洁,否则禁止进场施工。电动工具、配电箱、电源线等施工设备必须外壳、防护罩、绝缘等完好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否则禁止使用。 |
备注 | 以上上报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有效、加盖公章。 | ||
类型 | 内容 |
技术交底时间 | |
双方负责人 | 甲方工程人员;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其他参加人员 | 甲方安全员;乙方施工人员 |
技术交底方式 | 组织会议口头交底 |
交底内容 |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类型 | 内容 |
提交日期 | |
图纸资料清单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岗位 | 持证情况/证号 |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 | 特种作业证 | 特种作业证号 |
…… |
设备设施名称 | 型号规格 | 编号 | 安装位置 | 数量 |
项目 | 违反文明安全施工行为 | 违约处罚 | 备注 | ||
违章内容 | 案例说明 | ||||
基础管理 | 1 | 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或资质造假的 | 1000元/起 | ||
2 | 施工人员不具备资质或资质造假、不可查 | 电工证、焊工证、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安全员证、高处作业证及其他国家规定的资质 | 500元/起 | 焊工接电源线属于该类违章 | |
3 | 作业人员条件未通过审核或未经培训教育合格进入厂区作业 | 年龄、体检报告、意外伤害保险、劳动合同及其他合规性资料等 | 500元/起 | ||
4 | 施工机具不符合要求进行作业 | 未经检验合格/检验合格后入厂又私自改装造成较大风险的 | 200元/起 | ||
5 | 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危险作业 | 未开具危险作业证/审批后私自改变作业现状或安全措施的(如动火区新增刷漆、高处不挂安全带) | 500元/起 | ||
6 | 未经许可进入重大风险点或其他重要部位进行作业或逗留 | 未进行安全告知、作业交底/防护措施不到位,其他违反重点部位管理规定情形 | 1000元/起 | ||
7 | 不服从公司安全管理 | 隐患整改不落实/阻碍安全管理依法落实 | 1000元/起 | 情节严重的予以停工整顿 | |
8 | 其他情节严重或影响较大的“三违”现象 | 打架、谩骂、野蛮作业、酒后上岗、厂区内吸烟及其他公司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等 | 1000元/起 | ||
9 | 事故管理 | 迟报、瞒报、不报、谎报或隐瞒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 1000元/起 | ||
10 | 偷盗公司物品 | 追回物品并对单位处罚,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 1000元/起 | ||
劳动作业保护 | 11 | 个体防护不规范 | 安全帽(不带、不标准、挪作他用)、工作服(防静电、防化)、劳保鞋等及其他特殊防护品 | 200元/起 | |
12 | 高处作业防护不规范 | 安全带不合格、不佩戴/佩戴不规范,制度规定其他情形 | 500元/起 | ||
13 | 动火作业防护不规范 | 动火区未清理干净/动火设备存在缺陷/氧气乙炔间距不足5米/气瓶无防护(不能直晒,直立放置等)、未经检验,制度规定其他情形 | 200元/起 | 情节严重加倍 | |
14 | 有限空间作业防护不规范 | 未机械通风、未使用安全电压、未经检测合格,制度规定其他情形 | 200元/起 | ||
劳动作业保护 | 15 | 临时用电作业防护不规范 | 配电箱不合格/接线不合格,制度规定其他情形 | 200元/起 | |
16 | 吊装作业防护不规范 | 违规吊人/无警戒/超额吊装,制度规定其他情形 | 200元/起 | ||
17 | 其他危险作业防护 |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经认定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 500元/起 | ||
18 | 脚手架工程防护不规范 | 无资质/拆装无防护措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制度规定其他情形 | 500元/起 | ||
文明施工 | 19 | 个人形象不文明 | 随地大小便,作业时穿拖鞋、凉鞋,光膀子、穿裤衩等 | 200元/起 | |
作业现场管理 | 20 | 施工现场未实行5S标准化管理 | 物品摆放无序,作业现场脏、乱、差;建筑器具、材料、垃圾,未及时清理; | 200元/起 | 情节严重加倍 |
21 | 未按规定佩戴模式化标识 | 如:施工安全员袖标、安全帽贴(电工、焊工)、施工机具检验牌等 | 200元/起 | ||
22 | 施工监督管理不到位 |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人员等人员无故不在场或由不具备资格人员代替/未经公司许可进行交叉作业 | 500元/起 | ||
电气安全 | 23 | 线路布置不规范 | 临时用电源线未采用架空、穿管、埋地等方式进行防护,电源线部置杂乱、浸水、压迫、踩踏等 | 500元/起 | |
24 | 露天电气箱无防雨装置; | 500元/起 | |||
25 | 漏电保护不规范 | 未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未按规范接地 | 500元/起 | ||
26 | 配电箱不规范 | 未经3C认证或在箱内私自改装 | 500元/起 | ||
27 | 电气设备 | 电气设备电源线距离超过30米,接头超过2个,存在绝缘破损等,或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设备,其他国标规定的情形 | 500元/起 | ||
消防安全 | 28 | 动火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及消防器材过期、失效,无灭火液; | 500元/起 | ||
29 | 随意动用公司灭火器材; | 200元/起 | |||
其他情形 | 30 | 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较轻,尚未构成以上处罚项的 | 200元/起 | ||
31 | 随意动用公司物品造成损失的 | 2倍赔偿 | |||
32 | 未经同意私自拆装机具验收标识的 | 100元/起 | |||
33 | 施工机具验收牌/袖标/作业票等属于公司管理物品丢失、损坏的 | 50元/个 |
承包商考核评价表 | |||
项目名称: | |||
承 包 商: | |||
序号 | 评分 | 评分标准 | 扣分 |
1 | 一票否决(施工单位停工出厂,合同终止,供应商拉入黑名单) | 进入浸出车间未穿防静电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工具 | 一票否决 |
2 | 高处作业未穿戴使用安全带 | ||
3 | 未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合格证》的焊工、电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电梯工(含操作、保养等人员)和建筑用提升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合格证》为假证或者续假提供。 | ||
4 | 危险作业未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签字人员与实际作业人员不符 | ||
5 | 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的 | ||
6 | 委外单位作业人员在厂内吸烟的 | ||
7 | 违背发包方的安全规定和要求进入防火、防爆区域的 | ||
8 | 作弊、盗窃,非法侵占发包方财产的 | ||
9 | 施工单位人员在厂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影响正常秩序的 | ||
10 | 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证照不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如流动机械、机动车辆的灯光不全、不亮或喇叭不响、或刹车不灵;装卸机械设备的警铃、警灯失效等);运输车辆超速(厂区内 公里/小时)、超宽作业的;运输车辆在发包方重点防火区域装卸作业或停留的。 | ||
11 | 作业人员酒后进厂及上岗作业的 | ||
12 | 承包方在施工作业前,未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就进行施工作业的(包括高空、动火和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应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措施;发包方重点部位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应针对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严密的专项安全保障措施) | ||
13 | 擅自将与施工作业无关的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带入厂区的 | ||
14 | 严重违章行为(违反一项每次扣1分。) | 作业现场无监护人,监护人参与作业; | |
15 | 危险作业证签字存在代签行为; | ||
16 | 作业人员在厂区随地大小便 | ||
17 | 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配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工具的 | ||
18 | 圈占或私自动用发包方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的 | ||
19 | 电气设备、设施不按规定采取接地(接零)保护的 | ||
20 | 手持式、移动式或其它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及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或其它防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未按规定采取漏电保护的 | ||
21 | 电气设备电源线不使用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的 | ||
22 | 电气设备、设施的带电部分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或措施不起作用;导线绝缘破坏或开关、插头、插座、保险丝盒绝缘壳破坏等原因导致带电点裸露 | ||
23 | 低压电气设备闸刀开关或保险丝盒使用铜、铝、铁等金属丝作保险丝或选用保险丝的规格明显过大的 | ||
24 | 移动绝缘式配电盘(板)和开关箱用一般电线(花线)代替橡皮绝缘电缆作电源线、未安装电源隔离开关、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箱体(板)不封盖的 | ||
25 | 电焊机的焊钳、电源线、焊接电缆破损或带电点裸露、焊机的接线柱未安装防护罩或防护罩脱落的 | ||
26 | 使用非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作为工作行灯的 | ||
27 |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不按规定装设或使用的 | ||
28 | 停止施工作业时,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的 | ||
29 | 氧气瓶、乙炔瓶在作业区或存放区未直立捆绑;胶管老化破损的;其上的压力表(高压表、低压表)损坏或漏气的;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的;在作业区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两者离明火的距离小于10米的;或瓶体在阳光下暴晒的 | ||
30 | 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等。 | ||
31 | 使用非工业梯子或作业时现场无监护人员的 | ||
32 | 施工现场内各种坑、壕、池、等不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或盖板的 | ||
33 | 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围闭的 | ||
34 | 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灯、施工牌的 | ||
35 | 升降口、工作平台、走台无防坠落护栏或护栏高度不足1.05米 | ||
36 | 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无防护平网的 | ||
37 | 未按规定设置脚手架,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操作层无防护栏,架体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 ||
38 | 动火作业,不落实动火要求的安全措施(如: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使用失效器材、无人监护、动火结束后未清理现场等);动火现场未悬挂动火许可证的 | ||
39 |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不落实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如:不按规则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或使用失效器材、无人监护、未进行氧气和有害气体检测等),现场未悬挂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 ||
40 | 在发包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作业时,携带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穿戴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 | ||
41 | 施工使用的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并在消防重点部位过夜存放的 | ||
42 | 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使用发包方水、电的。 | ||
43 | 未经发包方同意,在施工范围内私自搭建工棚,设置临时设施的。 | ||
44 | 人员在作业现场、发包方仓库内、楼梯、楼道、货场等坐、卧、靠或乱穿作业区的。 | ||
45 | 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使用发包方的机械、设备、设施的。 | ||
46 | 施工人员有违章行为或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经发包方人员提醒、指正,但承包方不听从指正的或不整改的 | ||
47 | 未做到工完场清,现场脏、乱、差的。 | ||
48 | 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电动切割或打磨时未做好安全防护的 | ||
49 | 登高作业未佩戴安全带或安全带佩戴不规则的 。要求双钩五点式安全带,不符合条件,按安全带配备不不合格处理 | ||
50 |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险情、险兆的 | ||
51 | 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 | ||
52 | 吊装作业中未使用安全有效起重工具或用非起重工具代替起重工具的 | ||
53 | 在大型吊装作业中未安排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指挥的 | ||
54 | 一般违章(每次扣0.5分) | 工作服未做到“三紧” | |
55 | 安全帽未系下颚带 | ||
56 | 电焊作业未戴护目镜、手套 | ||
总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