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油市城乡就业创业孵化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A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江油市城乡就业创业孵化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A区)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油市城乡就业创业孵化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 A 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江油市城乡就业创业孵化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 A 区)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2023-09-28 11:42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6,656.5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MY_SGZCBZHPGF[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江油市城乡就业创业孵化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A区)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江油市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3年09月28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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