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2022年普通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养护工程 | |||||||||||||||||
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542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2022年普通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以项目代码2205-330726-04-01-613706、金公运〔202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实施内容为S210桐义线K76+403~K79+603段路面实施预防性养护,实施里程3.2Km,沿线19座桥梁护栏提升及病害修复,K45+550处边坡处治。 2.2建设地点:浦江县域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目标达到PQI≥93,PCI≥96,RQI≥91)。 2.5工程预算投资额:总投资约72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60万元。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二类(乙级)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6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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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浦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2022年05月1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08日 17时00分止在对应招标公告下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30日17时00分。 | |||||||||||||||||
4.3 招标人将于2022年05月25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20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2年06月08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41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603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857756977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29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2年06月08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时30分; |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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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288号 联系人:金坚定 电 话:1370689051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13867953630 |
1.1.4 | 项目名称 | 浦江县2022年普通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
1.1.5 | 工程地点 | 浦江县域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详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目标:合格(质量目标达到PQI≥93,PCI≥96,RQI≥91)。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人员要求:见附录5 其它要求:见附录6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自行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若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但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 |
1.11 | 分包 | 允许 |
1.12 | 偏 离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的相关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澄清、补充或修改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投标人也无须确认。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的相关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澄清、补充或修改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投标人也无须确认。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无 |
3.2.1 | 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报价 |
3.2.5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的缴退 |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四、递交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汇至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电子保证保险保单:网上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点击投标人登录,在投标人登录界面中点击浦江县电子保单进入电子保单交易平台(或通过地址http://220.191.229.165:8091/html/进入电子保单交易平台)办理。 银行保函: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格式附后)。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②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①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②因基本账户变更、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户变动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变更、升级材料的;③投标保证金未缴入上述项目账号的。 (二)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办理投标保证金时:①电子保证保险的保费未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②电子保证保险的出单时间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出单截止时间;③投标人不按照操作手册载明的步骤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保单信息或生成电子保单的。 (三)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时:保函内容未体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保函的要求和格式的或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保函原件的扫描件。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发布退还通知后,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缴入账号错误等情形),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2.招标项目终止招标的,在招标人发布终止公告后,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有投诉等特殊情况的,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已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将退还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
3.4.2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的;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5.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凭相关材料及书面通知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告,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装订成一册) 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 招标人名称: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浦江县2022年普通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文件在2022年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集中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始(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1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顺序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人数为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单 1.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单的,保函有效期和担保时间必须延续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单必须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 3.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函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其中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户名: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 账号:1208070029220900438 用途:浦江县2022年普通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 |
9.5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56号 电话:0579-84206302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
1.12 | 偏离 | 第1.12.3(2)目细化为: (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第3.1.1项细化为: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工程作业方案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承诺函 (11)调价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和要求填报,并编写详细目录,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
3.2 | 投标报价 | 补充第3.2.7和3.2.8项 3.2.7 招标人设有投标控制价,设定的本项目投标控制价为6605460元;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处理;低于风险控制价为5614641元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否决处理。 3.2.8 招标人设有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为5614641元。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复印件,如遇账户变更、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户变动时,还需附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有效资料(并加盖单位章)、企业相关业绩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附拟派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允许更换(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2.1.2)。 3.5.8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
4.2.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第4.2.1项目修改、细化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尚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报名后生成的含二维码的“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可以为能识别的打印件、照片或网站页面)、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含汇款凭证或电子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进入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康申报表、投标文件递交单和申明函递交投标文件。 第4.2.6目细化为: 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
4.2.5 |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 第4.2.5项细化为: 1、投标人未提供CA报名后生成的含二维码的“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可以为能识别的打印件、照片或网站页面);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文件最外层包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 5、未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件3申明函的; 6、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含汇款凭证或电子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的。 |
5.1 | 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第5.1款细化为: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CA报名后生成的含二维码的“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可以为能识别的打印件、照片或网站页面)、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含汇款凭证、电子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进入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康申报表、投标文件递交单和申明函后,不再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并自行加入“钉钉群直播”参加开标活动, 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 注: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开标前自行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名:浦江县工程招投标钉钉直播群,群号:33216212),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传真号码应填写清楚且确保畅通,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必须有专人值守,以确保招标人及时联系。 ③因投标人通讯设备故障或无人值守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钉钉直播群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公布开标结果。 ⑤参与此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不看或中途退出收看钉钉群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 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尚应递交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⑦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5.2 | 开标程序 | 第5.2.1(6)、(8)目细化为: 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基准价的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观看钉钉直播对现场所有结果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6.3 | 评标 | 第6.3项细化为: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结果宣布后,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或其他投标人应予废标或取消资格等情形的,不再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得分,也不再重新排名)。 |
7.1 | 定标方式 | 第7.1款补充以下内容: 报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招标人将此合同授予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并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当出现综合得分完全相同时,投标价低者优先。) 第7.1.2款补充以下内容: 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示3天,公示包括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最终报价、综合得分、业绩。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行政监督部门予以通报。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重新招标。 |
7.2 | 中标通知 | 第7.2款细化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收到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网上公示中标结果视为将中标结果送达各投标人)。 |
7.4 | 签订合同 | 第7.4.1项细化为: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7.4.4项细化为: 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7.4.5项细化为: 7.4.5如果根据本章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
9.5 | 异议与投诉 | 第9.5项细化为: 一、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投诉权利。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10.1 | 最近3年内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10.2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工程招标人。 |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否 √是,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款规定的份数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四“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数字化 温馨提醒 |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企业网上登录“浦江县人民政府网”(www.pj.gov.cn)点击“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打开后进入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办理相关事宜。启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后未办理投标企业主体信息验证、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建议提前2天以上办理好(采用网上办理),以便熟悉系统运用,及时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未提前2天以上办理投标企业主体信息验证和CA数字证书有可能导致投标不成功,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办理时请先详见相关办事指南。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开标等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3.浦江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接口完全开放,支持各CA数字证书企业联系对接。已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的“已上线浙江CA互认交易平台、已上线介质CA互认交易平台”办理过移动CA或介质CA的,均可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网上绑定使用,无需再重新办理移动CA或介质CA或另行缴纳费用。 4.要创建良好的电脑环境,使用 Windows7 以上版本,安装 office2010 以上软件,安装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浦江版)”,安装最新版本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招投标驱动”,清理 IE 浏览器缓存,工具—Interent 选项---删除浏览器缓存,“保留收藏夹网站数据”这个复选框中的√一定要去掉,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浏览器全部关闭之后重新打开。 5、常见问题详见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首页“温馨提示”飘窗。对于整个电子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系统操作、使用说明、CA数字证书续办、补办各方主体均可自行下载查看,同时交易中心还提供了长期的人工技术支持服务,促进电子招投标工作稳步推进。在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交易中心联系(综合信息科0579-88197121,工程交易科0579-88088932)。技术问题可直接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支持、CA数字证书0579-84150061,金工13345903948;关于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王工15700106241,程工18268884008,徐工17706515351,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www.pmzaojia.com/zjHome/soft/detail/229)。 6、金融服务: (1)浙江省保函平台相关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产品 (联系方式详见金融平台: http://220.191.229.165:8091/html/product-list.html?producttype=%E6%8A%95%E6%A0%87%E4%BF%9D%E5%87%BD,选择相应产品后进行查看)。 (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采用保险、保函的,可以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的“金融服务平台”,自主选择、在线办理。 (3)中国人民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投保专员为郑梦蕾,联系方式18758053359,联系地址人民西路6号,非工作日也提供正常咨询。 | |
疫情期间温馨提醒 | 1、请各交易主体自行关注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最新通告或指令,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制度。 对个别确需线下开标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代表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使用“浦江畅行码”或“金华防疫码”(融合了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数据,不得用截屏图片验证,必须现场扫码验证),做好身份登记、人与人之间保持 1.5 米及以上社交距离,不聚集。投标人必须及时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手续,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不得滞留在交易中心公共区域。如行程码带“*”的,请如实告知我们近14天的行程并配合做好流调,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请暂缓来访。中高风险地区或行程码带“*”的来金返金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或立即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请注意投标截止时间,及时在投标文件递交前拿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县交易中心线下投标人员,请在标书递交后尽快离开县交易中心,不要滞留在县交易中心公共区域;来县交易中心办理其他业务的,请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请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加强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来参加招投标活动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一律严禁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2、各投标人需提前预留时间到达,因提前到达预留检查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非绿色“健康码”、不配合查验“健康码”、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开标活动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各投标人人员主动做好开评标期间通迅工作。各投标人所派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并自行加入“钉钉群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收看。 4、如需线下开标项目,各投标人主动做好开标评标疫情防控承诺书工作。招标文件中有附件1《进入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康申报表》、附件2《投标文件递交单》、附件3《申明函》(格式附后),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填写并在进入交易中心时与个人身份证、“浦江畅行码”或“金华防疫码”一起提交。 | |
其他 | 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邮寄递交。 1、邮寄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288号(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金坚定,联系方式:13706890513。 2、邮寄内容:除进入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康申报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健康码”可不提交外,其他提交内容按现场递交规定邮寄提供。 3、投标人应将邮寄内容打包成一个包裹寄送(内层包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包裹贴密封标识。 4、邮寄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邮寄时应充分考虑邮寄过程的时间,邮寄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招标人不对邮寄到达时间超过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而被拒绝接收、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也不对邮寄过程中的包封损毁等负责。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人员类别 | 招标人□ 投标人□ 代理机构人员□ 评标专家□ 其他人员□ | |||||
健康码 | 持有健康码 绿码 | |||||
重点人群 接触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是否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前述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 是□ 否□ | ||||
健康状况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是否出现发热(≥37.3℃腋温)、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 | 是□ 否□ | ||||
旅居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是否有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 | 是□ 否□ | ||||
旅居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是否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 是□ 否□ | ||||
旅居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出省或从省外来浦返浦情况: | 有□ 无□ |
标 段 |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二类(乙级)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 段 | 财 务 要 求 |
承诺营运资金不应小于200万元人民币(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 |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且实施里程不少于1.5Km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任何情形的;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担任过至少一个二级及以上且实施里程不少于1.5Km并通过交(竣)工验收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本企业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担任过至少一个公路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企业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安全工作2年以上,并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一、养护设备 | |||
轮胎式装载机 | 2m³ | 台 | 1 |
轮胎式装载机 | 3m³ | 台 | 2 |
自行式平地机 | 120kw | 台 | 2 |
光轮压路机 | 6~8t | 台 | 1 |
光轮压路机 | 12~15t | 台 | 2 |
轮胎压路机 | 16~20t | 台 | 1 |
沥青洒布车 | 4000L | 台 | 1 |
电动沥青摊铺机 | 150t/h | 台 | 2 |
自找平沥青摊铺机 | 8.5m | 台 | 1 |
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进口) | 240t/h | 台 | 2 |
打桩机 | KSDQ-A型 | 台 | 2 |
泡沫沥青厂拌冷再生设备 | 台 | 2 | |
液态沥青运输车 | 22000L、CZL9350 | 辆 | 1 |
载货汽车 | 2t以上 | 辆 | 4 |
自卸汽车 | 4t以上 | 辆 | 4 |
洒水汽车 | 10000L以内 | 辆 | 2 |
铣刨机 | SF1900 | 台 | 2 |
二、检测设备 | |||
全站仪 | 台 | 1 | |
水准仪 | 台 | 2 | |
平整度检测仪 | 台 | 2 | |
沥青抽提仪 | 台 | 1 | |
马歇尔试验仪 | 台 | 1 | |
钻孔取芯机 | 台 | 1 | |
弯沉仪 | 套 | 1 | |
恒温干燥箱 | 台 | 1 | |
电子天平 | 台 | 1 | |
注:设备允许租赁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投标担保金额、投标最终报价、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改;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它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及招标公告第4.5条规定(由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提供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清单或由投标单位提供银行保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工程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1)人员、业绩、履约信誉有效材料真实; (12)未发生“总则”第5.2.2项规定当场宣布为否决的情况; (13)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不少于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2%。 (14)投标单位电子光盘报价与投标函报价一致的; (15)投标人提供投标专用光盘能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审。 (16)商务部分的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标识码与投标电子光盘中的标识码一致; (17)不同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经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检测,不是来自同一台电脑制作或同一软件锁制作的; (18)投标人拒绝修正价格或未能在1小时左右按要求调整(商务报价电子文档)完毕或调整完毕后的投标报价招标人仍不能接受的(如有); 经三分之二以上(含)评标委员认定,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附录1);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附录2);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附录3); 对业绩有效材料的要求,规定如下: 已完工程竣(交)工验收项目,必须同时附: (a)质量文件(包括业主出具的质量评定报告或业主(公路或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b)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c)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b.合同协议书和质量文件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 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c.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文件、合同协议书;如质量文件和合 同协议书中都没有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发包人有效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附录4);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附录5); 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a.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经历应附有效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文件的复印件),若有效材料中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材料有效材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b.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经历应附有效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文件的复印件),若有效材料中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材料有效材料。 c.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22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 (7)投标人的机械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附录6) (8)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9)其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该投标文件资格评审不通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评标报价:85分 (2)商务质量分:5分 (3)技术评价:6分 (4)管理水平:3分 (5)企业信誉:(-2~0分) (6)企业信用:(-3-1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5.2.2项规定被宣布为否决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不含高于投标控制价6605460元和低于风险控制价5614641元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C=(A×K+B×(1-K))×(100-i)/100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 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 B为除按第二章“总则”第5.2.2项规定被宣布为否决的投标报价之外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含高于投标控制价和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K为复合系数(从0.40、0.45、0.50)三值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值); i 为下浮系数(从1、2、3三连续值中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值)。 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评标价 | 85分 |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 评标价得分=85-偏差率×100×E1 (2)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 评标价得分=85 + 偏差率×100×E2 E1=2 E2=1.0 | ||||
2.2.4(2) | 商务质量分 | 5分 | 若出现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细微异常报价(未在否决范围之内的情况),并处该分值相应扣分如下: ①投标报价前后矛盾的每一处扣1分; ②项目名称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以商务电子光盘为准,含答疑纪要、补遗书)不一致,但没有改变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意思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③经评审的算术性差错每一处扣0.5分。 注:异常报价按以上评分按以上原则进行统一扣分,扣分总值累计超过5分的,按5分扣。 | ||||
2.2.4(3) | 技术评价 | 6分 | 质量检测设备 | 0.5~1.0 分 | 仅满足资审要求得0.5分,功能有提高、水平更先进加最多0.5分 | ||
2.2.4(3) | 技术评价 | 6分 | 技术人员配置 | 0.5~1.0分 | 仅满足资审要求得0.5分,资历和经验较为丰富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5分 | ||
2.2.4(3) | 技术评价 | 6分 | 养护设备配置 | 1.5~2.0分 | 仅满足资审要求得1.5分,配置合理、功能有提高、水平更先进的最多加0.5分 | ||
2.2.4(3) | 技术评价 | 6分 | 养护技术方案 | 1.5~2.0 分 | 养护作业和保畅方案表述清楚、合理、可行得1.5分,方案关键技术符合实际,实施性网络图合理明确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5分 | ||
2.2.4(4) | 管理水平 | 3分 | 养护组织机构 | 0.5~1.0分 | 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得1.0分,根据欠缺情况酌情减分至最低0.5分; | ||
2.2.4(4) | 管理水平 | 3分 | 质量保证 | 0.5~1.0分 | 措施得力得1分,根据欠缺情况酌情减分至最低0.5分。 | ||
2.2.4(4) | 管理水平 | 3分 | 安全生产管理和保畅 | 0.5~1.0分 | 措施得力得1分,根据欠缺情况酌情减分至最低0.5分。 | ||
2.2.4(5) | 企业信誉 | 0分 | 企业信誉 | -2~0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行贿受贿行为但未构成犯罪的(以县级及以上法院书面判决书及下达时间为准),隐瞒不报的扣2分,如实填报的扣1分,无行贿受贿行为、无犯罪记录的0分。 | ||
2.2.4(6) | 企业信用 | 1分 | 企业信用 | -3-1分 | AA级:得1分;A级:得0.5分;B级不得分,C级扣1分;D级扣3分。注: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公开的2021年度公路养护领域-施工信用等级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截图应能体现行业类别为“施工”、所属领域为“公路养护”及所属年份为2021年度的信用等级。未在浙江信用交通网站录入的单位,其信用等级视为B级,未附网页查询截图的,不得分,投标人应如实填报,隐瞒不报且信用等级低于B级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4.1 | 评标结果 | 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综合分值(评标价、商务质量、技术、管理、企业信用、企业信誉得分合计),经监标人当场签证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得分完全相同时,投标价低者优先。 | |||||
3.4.2 | 评标结果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 (3)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办法、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价,以及否决说明); (4)评标结果; (5)向投标人的澄清记录及评标附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委员应在(3)、(4)、(5)项的每一页上签字。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业 主:浦江县公路与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浦江县浦阳街道沉湖村樟畈 邮 编:322200 |
2 | 1.1.2.6 | 监理人:(监理人将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14 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 否 |
6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
7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 元∕天 |
8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5 %签约合同价 |
9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
10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
11 | 13.1.1 |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质量目标达到PQI≥93,PCI≥96,RQI≥91)。 |
12 | 16.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13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本项目不支付开工预付款 |
14 | 17.2.1 | 材料预付款比例:本项目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5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 |
16 | 17.3.3(1) | 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上月经分项验收合格后已完成工程款(包括经审核的工程变更)的80%;合同段完工、经交工(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要求的,并经造价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承包人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供审定价1.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应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期满并完成竣工验收止。承包人未提供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建设单位将从工程款中扣留审定价1.5%的质量保证金,缺陷期满并完成竣工验收后经业主同意后付清余款)。 |
17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不计息。 |
18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1.5 %审定价;承包人提供审定价1.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由发包人扣留审定价1.5%的质量保证金 |
19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有效材料)的份数: 6 份 |
20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有效材料)的份数: 6 份 |
21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6 份 |
22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 ‰ |
23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5 ‰(编制投标文件时,事故次数暂按两次计列) |
24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诉讼 仲裁委员会名称: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000 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5%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 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 %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本项目不支付开工预付款 | |
8 | 材料预付款比例 | 本项目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视工程进度情况计量支付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 | |
1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 1.5 %审定价 |
年度 | … | |||||||||||||||||||
年度 | 4 | |||||||||||||||||||
年度 | 3 | |||||||||||||||||||
年度 | 2 | |||||||||||||||||||
年度 | 1 | |||||||||||||||||||
年度 | 12 | |||||||||||||||||||
年度 | 11 | |||||||||||||||||||
年度 | 10 | |||||||||||||||||||
年度 | 9 | |||||||||||||||||||
年度 | 8 | |||||||||||||||||||
年度 | 7 | |||||||||||||||||||
年度 | 6 | |||||||||||||||||||
年度 | 5 | |||||||||||||||||||
年度 | 4 | |||||||||||||||||||
年度 | 3 | |||||||||||||||||||
年度 | 2 | |||||||||||||||||||
年度 | 1 | |||||||||||||||||||
年度 | 12 | |||||||||||||||||||
年度 | 11 | |||||||||||||||||||
年度 | 10 | |||||||||||||||||||
年度 | 9 | |||||||||||||||||||
年度 | 8 | |||||||||||||||||||
年度 | 7 | |||||||||||||||||||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 年度 | 6 | ||||||||||||||||||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 年度 | 5 | ||||||||||||||||||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 年度 | 4 | ||||||||||||||||||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 年度 | 3 | ||||||||||||||||||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 年度 | 2 | ||||||||||||||||||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 年度 | 1 | ||||||||||||||||||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 年度 | 月份 主要工程项目 | 1.施工准备 | ......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 投标人的估算 | ||||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 分期 | 累计 | |||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 金额(元) | (%) | 金额(元) | (%) | |
1 | |||||
2 | |||||
3 | |||||
4 | |||||
…………… | |||||
…………… | |||||
…………… | |||||
缺陷责任期 | |||||
小计 | 100.00 | ||||
投标价: | |||||
说 明 |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分包人名称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注: 1.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包括工程名称、地点、造价、工期、交工年份和其发包人与总监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2.若无分包,则投标人应填写“无”。 | |||
分包值合计(万元)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
备注 |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公司单位 职 务 |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 项目情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 注 |
单 位 | 年 | 年 | 年 |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项目或指标 | 单 位 | 1 | 2 | 3 |
路线名称 | ||||
起讫桩号(标段) | ||||
养护里程 | km | |||
公路等级/行车道数 | ||||
路面类型 | ||||
路面宽度 | m | |||
桥梁 | m/座 | |||
隧道 | m/座 | |||
交通流量 | 辆 | |||
质量(好路率或MQI) | % | |||
…………… | ||||
合同总价 | 万元 | |||
承包期限 | 年、月 | |||
发包人(主管部门) | ||||
…………… |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交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养护工程质量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 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国别产地 | 制作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数量(台) | 预计进场时间 |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国别产地 | 制作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小计 | 其中 | 预计进场时间 |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国别产地 | 制作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小计 | 自有 | 新购 | 租赁 | 预计进场时间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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