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市国道G234兴阳线K781+300至K852+081段等16项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秋儒0319-36888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邢台市国道G234兴阳线K781+300至K852+081段等16项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国道G234兴阳线K781+300至K852+081段等16项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依据《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邢台市国道G234兴阳线等5条路线水毁重建工程施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3】283号)、《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邢台市国道京港线(G107)大沙河桥(下行)等8座桥梁水毁重建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3】234号)、《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邢台市省道S222邢台至峰峰公路大沙河左桥等3座桥梁水毁重建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3】27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市国道G234兴阳线K781+300至K852+081段等16项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 1 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或养护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
3.1.3信誉要求:1、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中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2、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8 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 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过 1 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或养护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3 00:00 至 2023-10-19 00:00 ,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高庄桥路75号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邮编: 054001 邮编: 050031
联系人: 任秋儒 联系人: 闫鑫
电话: 0319-3898309 电话: 0319-3688869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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