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委托,就30万吨/年燃料乙醇搬迁改造项目34台程控高压隔膜压滤机及附属设施采购(招标编号:GN2020-01-272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0年9月24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30万吨/年燃料乙醇搬迁改造项目34台程控高压隔膜压滤机及附属设施采购
2、招标编号:GN2020-01-2726
3、招标主要内容: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30万吨/年燃料乙醇搬迁改造项目34台程控高压隔膜压滤机及附属设施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8972000.00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北景鑫压滤机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7817360.00元
公示期: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7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衡水宏运压滤机有限公司付款方式、提供业绩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审查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无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电话:1396607909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