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设施材料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qylc2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牛队长1390635948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泉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经理0635-3909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公告正文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设施材料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2024QYLC24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 一、招标条件 本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设施材料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 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设施材料供应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设施材料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设施材料供应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 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及文件获取方式:邮箱报名sdqyxmgl@163.com。2.磋商文件费用: 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开户名称:山东泉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潍 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高唐支行,账号:802190201421004538。3.获取磋商文件时在邮件 标题中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件中发送采购文件电 汇费用底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加盖公章。4.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采购文件会发 送到提交报名资料的邮箱。注1、电汇底单扫描件与报名资料同时发送邮箱。2、未按格式 及要求提供资料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报名不成功。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 最终通过或合格应答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泉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泉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答 七、其他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设施材料供应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 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地 址:山东省临清市 联系人:牛队长 电 话:139063594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泉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人: 董经理 电 话: 0635-3909678 电子邮件: sdqy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凤签名) 目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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