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ZQX2024-LN-C004]龙南市2024年江西省首届青少年啦啦操运动会赛事组织运营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艺星13307972678
中标联系人朱晨15380873690
公告正文
龙南市 2024 年江西省首届青少年啦啦操运动会 赛事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龙南市教育体育局 乙方(受托方):南京新恒鼎体育推广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啦啦操赛事办赛指 南》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 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龙南市 2024 年江西省 首届青少年啦啦操运动会赛事相关事宜签立本合同,以兹共 同遵守。 一、赛事概况 (一)赛事名称:龙南市 2024 年江西省首届青少年啦 啦操运动会赛事组织运营服务 (二)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9 日 (三)举办地点:江西省龙南市 (四)服务内容:乙方负责组织运营龙南市 2024 年江 西省首届青少年啦啦操运动会赛事 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为龙南市 2024 年江西省首届青少年啦啦操 运动会赛事的承办单位,负责审查和确认本次赛事活动组织 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并监督乙方完 1 成全部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发布本次比赛的补充通知。 (三)负责与赛事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乙方共同建立 赛事组委会,确定组委会(含办事机构)名单,并设立赛事 组委会的相关职责,明确本次赛事的责任分工。 (四)负责协调当地政府部门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 公安、消防、交通、卫生、供水、供电等;负责具体落实赛事 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参赛队伍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五)负责按照赛事主办单位的要求和使用时间需求,协 调比赛场馆及相关功能房正常使用。 (六)负责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预警信息的 采集和汇报,确保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 要信息要随时报告;负责其他与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相关工 作。 (七)负责对乙方赛事承办其他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及指 导,乙方应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 (一)乙方为龙南市 2024 年江西省首届青少年啦啦操 运动会赛事的运营执行单位。赛事组委会为临时机构,乙方 不得私刻组委会公章,组委会乙方各方成员均不得擅自以组 委会的名义对外签署书面文件。 (二)负责按照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做好龙南 2 市 2024 年江西省首届青少年啦啦操运动会赛事的组织执行 工作以及负责参赛队伍的食宿交通收费和接待工作。 (三)负责按照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制定本次比 赛的组织方案(包括赛事名称、目的、赛事规模、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安排、开幕式安排、经费预算、后勤保障措施等)、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并 报甲方审定后执行。 (四)负责按照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及比赛实际需 求,完成比赛期间比赛、训练场馆所需软硬件的制作、采购、租借、布置等,并承担相关的费用,所需软硬件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按照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的要求。提供赛事所需的办 公室、会议室、运动员更衣室、裁判员会议室、医疗室等功 能用房; 2.按照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的要求,设计、制作比赛秩 序册、成绩册和比赛奖牌、证书等竞赛用品,并承担相应费 用; 3.按照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的要求,提供比赛所需的计时 计分系统、体育展示及相关服务。 (七)按照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的要求,负责参赛队伍 的报到、食宿、交通、医疗救护等参赛保障工作,相关费用 由参赛队伍各自承担。 3 (八)负责比赛期间仲裁、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竞赛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医务人员的 食宿保障及劳务费。负责赛事嘉宾的邀请、接待和志愿者的 餐食保障。经费支出标准按江西省体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九)协助甲方完成比赛开幕式、组委会会议、技术方 向会、联席会议、裁判员会议等赛事配套活动的筹备组织工 作。 (十)负责参赛人员的报名和收费相关工作,并负责开 具与赛事补充通知收款方一致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十一)负责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并根据需要为 赛事活动和工作人员办理保险。 (十二)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引导现场 观众文明观赛,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 (十三)完成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要求的与赛事承 办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于赛事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赛 事经济报告。 (十五)涉及竞赛场馆、功能用房、安保、医疗、志愿 者、会务费、展览布展费、舞台搭建及氛围营造等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所有的服务项目,并经甲方 4 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 元整(小写:¥1168800 元),此金额为本次赛事所有费用 支出(含不可预见费用),就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甲方不 再支出任何费用、价款或报酬。乙方未提供或未完成的项目,甲方据实结算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取得乙方开具的等额、正规、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三)本服务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 担。 五、知识产权 (一)本次赛事的名称、标志、徽记、吉祥物(如有)、口号、举办权、赛事转播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赛事活动现场图片、音像制品、音视频等知识产权)等 均归赛事主、承办单位所有。未经赛事主、承办单位书面许 可,任何组织和乙方不得侵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采集 或者传播。 (二)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使用或提 供给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使用的信息(含资料、方案、图片)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引起 的任何争议均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赛事主办单位 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造成直 接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 (三)乙方提供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 有。除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之外,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不得 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 六、新闻宣传 (一)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有权对比赛冠名、场地广告 及产品提供等进行审核,对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宣传册、海报、新闻稿等所有对外宣传品进行审定。 (二)乙方负责比赛的宣传工作,保证比赛的宣传、推 广力度。有关宣传口径和宣传内容须经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 审核同意,并须严格遵守《广告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确保赛事广告和宣传内容合法、真实、健康、向上。 (三)乙方负责制定赛事展示宣传方案、舆情应对处置 方案。组织相应工作的具体推进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须确保有足够数量及影响力的媒体对本次比 赛进行宣传、报道。赛事主办单位和甲方可协助邀请相关媒 体。乙方应加强对媒体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赛时期间不 允许媒体记者进入热身馆进行任何形式的转播、拍摄和采 访。本次赛事的媒体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资 质审核、注册、服务、管理等)均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相 应风险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事先与本次赛事的媒体进行书面约定:媒 6 体所拍摄的比赛相关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甲乙双方及赛事 主办单位在本协议项下的赛事和啦啦操项目宣传推广事宜 中享有无偿使用权。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 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及损失。 七、保密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 所取得或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 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财务信息、国家队备战、训练 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前述保密内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二)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 终止。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 解除该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而给对 方及相关权利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八、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从而导致 赛事不能如期举行,如逾期超过 10 天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 可能导致赛事取消或无法举办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 议,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给甲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赔 偿责任。 (二)乙方不得以运营机构的名义开展与本协议无关的 7 业务或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出现上述行为,甲 方可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 20 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的赔偿 金标准以甲方的直接损失为准。 (三)乙方保证在本次比赛的筹备和组织过程中始终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并采取全面措施保障赛事各项工作安 全和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因举办比赛而发生安全事故、人身 伤亡、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纠纷、人身伤害纠纷、财产损失或 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发生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协调或解 决,如乙方存在过错,则承担对应经济、法律责任。如乙方 怠于承担上述责任,导致甲方损失时,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 部损失。 (四)除上述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 议约定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 知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决定暂停或解除本协议,违约 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生效后,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 外,任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守约方损失的,还应承担守约方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 8 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 使守约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守约方损失的可期 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 其他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严重传染病暴发、政府管制、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时,遭遇 不可抗力一方应毫不迟延地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10)日内提供书面说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 部无法履行的,双方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可部分或全 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 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系本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乙 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为准。 9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 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 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一)甲方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 联系人:曾艺星 电话:13307972678 (二)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华创路天集江来 2 栋 1205 室 联系人:朱晨 电话:15380873690 10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甲 方:龙南市教育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盖 章: 签订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 乙 方:南京新恒鼎体育推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盖 章: 签订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 1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