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工艺技术部 船运工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拟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CXJDZB2022-08
1.2项目内容:工艺技术部船运工装制作
1.3项目概况: 制做船运工装项目(详见附图纸) 。
1.4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5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内完成。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 本项目共 分 2 个 标段:
标段 A : 船运工装钢结构 制作 及铭牌安装
标段 B : 船运工装油漆制作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30万及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企业情况简介;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字迹、印章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6)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小企业需标明);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目录;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2月 7日下午17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收件人:施工
联 系 人:施工(上海港机重工)
报名邮箱:shizhanzhong@zpmc.com
备案邮箱: zpmcsupply@zpmc.com (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18016480292
4.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格法
5.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 标书工本费人民 币 0 元 (不退还), 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 shizhanzhong@zpmc.com 和zpmccsupply@zpmc.com的邮箱 )。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仟元投标保证金,如在长兴分公司注册的分包商参与投标免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写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其它注意事项:
10.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10.2开具工本费及保证金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抬头。
10.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二O二二年一月 二十日
务必到达现场进行查看现场!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船运卸船工装制作件项目的投标,标段 A£;标段 B£;投标人可报名 1 个或2个标段,需在报名表时,在标段方框(□)中打钩(√)(招标编号: CXJDZB2022-08),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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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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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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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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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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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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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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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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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 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