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购买保安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358.7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11]fjds[gk]2020008
预算金额358.7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58.74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宝清13706988067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FJDS[GK]2020008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购买保安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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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99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国内 3587424 3587424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3587424.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捌万柒仟肆佰贰拾肆元整(¥3587424.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规定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其他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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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保安服务工作正式开始后,上一个月保安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结算本月服务总金额,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供应商指定的帐户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一年,自2020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17日止

10、违约责任

(1)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人员要求及工资年限 (一)茶园街道日常保安服务项目 1、项目招收保安34人。 2、保安队员按每位每月工资标准为3280元。 (二)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保安服务项目 1、项目招收保安45人。 2、巡防队员按每位巡防队员年工资标准为5万元(含保安服装及装备)。 二、工作目标: 通过“网格+群防群治”治安巡防工作,有效控制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减少“盗抢”“黄赌毒”案件的发生,努力抓获一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稳定,协助公安部门对茶园辖区内部重点单位、部门、区域维持秩序、反恐维稳,打击犯罪等工作任务,助力打造平安茶园。 三、工作职责内容: 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重点对村(社区)主干道和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巡逻,填补公安武装巡逻防控网的空白,形成专群结合、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村(社区)巡防网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阻止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通过步巡、车巡及技防方式,提供治安巡逻、蹲点设卡、安全保卫、应急处突等服务; 2、控警情、控发案,接受警情考核通报; 3、接受日常督查,对保安人员开展可追溯的巡防状态督查; 4、协助街道及派出所开展日常巡逻等工作,形成点线结合,严密编织茶园社会治安的防控网络,助力打造平安茶园。 四:考核方式 1、考核单位:茶园街道办事处 2、考核内容: ①盗窃类案件警情数考核,以“上年同期”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提供的每月盗窃类案件警情数为基数; ②考核标准及方式:按月考核,与上年同期相比,盗窃类案件警情数稳中有降;每月超一起,扣罚保安服务费 100 元整;若盗窃类案件警情数与考核基数同比上升10%,直接扣罚乙方保安服务费 2000 元整,扣罚的保安服务费从考核结束后的次月保安费中扣除。 五、巡逻范围:晋安区茶园街道辖区 六、招录人员要求: 1、巡防队员招录中应当优先考虑茶园街道本辖区退伍军人,要求年龄18-45周岁,身高165㎝以上,男性,学历为高中或高中以上,身体健康,口语表达清晰。 2、招收的巡防队员政审、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均由派出所负责。 七、服装及装备要求: 中标单位保安每人必需着2011款保安服(含夏、春秋、冬装);每人配备防爆头盔、长(短)棍、盾牌、手电筒、钢叉、巡防队员“五大件”(多功能腰带、反光背心、催泪喷射器、文件包、肩夹红黄暴闪灯)等;每支巡防队配备制式警灯电动自行车,以应工作需要。 八、科技巡防与督查装备要求: 中标单位应为巡防队伍自行配5套智能单兵装备,以便于茶园街道开展应急指挥。该装备可与街道综治中心实现视频回传、对讲、定位、人员轨迹回放等功能。 九、保安日常巡逻工作要求: 1、巡逻队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着装,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佩带必要的装备,统一服从带队同志的指挥;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驾驶巡逻车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使用人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注重形象,做好服务。外出执行巡逻任务应当穿戴制服,维护街道形象和利益。与街道和茶园派出所保持紧密联系,遇重大情况做好汇报工作,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做好移送移交工作; 3、为每支巡防队配备制式警灯电动自行车(巡逻车辆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巡逻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使标准以及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车辆使用人对驾驶的巡逻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晋安区北环东路7号鑫满综合楼4层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1层B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吴学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宝清
联系方法:13706988067
联系方法:13665068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08200018010087722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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