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012-GXKR(招标文件编号:GLZC2023-C3-990012-GXKR)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2022年第二批警务智能移动办公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中标(成交)金额:64.3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志华,张烈平,雷金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6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东二环路七星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雷警官 15078332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楷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盛丰国际1栋8楼
联系方式:赵工,电话:0773-2552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0773-255258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2022年第二批警务智能移动办公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 | ||
行政区域 | 桂林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01日 19: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宁志华,张烈平,雷金平(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64.3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2552588 | ||
采购单位 | 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东二环路七星公安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雷警官 150783328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楷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盛丰国际1栋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工,电话:0773-2552588 | ||
附件: | |||
附件1 | 2023.1.16(发布稿)七星公安局.pdf2023.1.16(发布稿)七星公安局.pdf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要求及服务需求 |
1 | 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2022年第二批警务智能移动办公服务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2022年第二批警务智能移动办公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012-GXKR |
2 | 3 | 供应商资格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 | 4 | 磋商费用 |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13 |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 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柒仟贰佰(¥6672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
5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6 | 15 | 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
7 | 16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 16.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 |
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 |||
8 | 18.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于2023年01月31日上午9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
9 | 18.2 |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01月31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0 | 19.1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
11 | 19.2 |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
12 | 20.2 | 评审办法 |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
13 | 26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4 | 27 |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
15 | 2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16 | 29.1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17 | 29.3 | 合同备案存档 |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财政局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
18 | 3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向成交磋商供应商收取。 |
19 | 31 | 解释权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20 | 32 | 监督管理机构 | 桂林市财政局电话:0773-2862142 |
项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① | 单位 | 磋商总报价(元) | 备注 |
1 | 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2022年第二批警务智能移动办公服务 | 采购需求范围内所有内容。 | 1 | 项 | 磋商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
说明:磋商报价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说明:磋商报价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说明:磋商报价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说明:磋商报价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说明:磋商报价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说明:磋商报价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说明:磋商报价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服务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序号 | 服务名称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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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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