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县店子乡王家河、莫家沟二村文化广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3.43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KXdzx-2023-002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康县店子乡王家河、莫家沟二村文化广场维修项目
KXdzx-202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店子乡王家河、莫家沟二村文化广场维修项目,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店子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王家河村广场一:铲除原有广场铺装面层657平方米,拆除原有绿化10平方米,广场透水砖铺装670平方米,成品道牙12米,拆除原有旗台2.4平方米,新建旗台3.8平方米。
2、王家河村广场二: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100平方米,广场硬化100平方米,拆除原有倾斜围墙30米,新建砖围墙30米。
3、王家河村广场三: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112.80平方米,广场硬化112.80平方米,填土方20.5立方米。
4、莫家沟村广场一: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335平方米,铲除原有广场台阶破损面层9平方米,广场硬化和台阶硬化共344平方米。
5、莫家沟村广场二: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468平方米,广场硬化46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地点:康县店子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业绩要求
近3年投标人须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人员要求
所有参与此次投标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资料的上传:
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在2023年9月21日上午10:00分前上传至本平台。
5. 投标文件的纸质版递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5.1 为方便招标人项目管理,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10:00分前将纸质版标书正本送至招标人处。
5.2 标书格式自拟,须包含报价文件、公司资质文件及相关人员证件、相关业绩及证明文件。
6.招标人:康县店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伟祥
电 话:18209492490
7、监督单位:康县发展与改革局
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批复.pdf 附件2:实施方案.pdf 附件3:阳光采购 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康县店子乡王家河、莫家沟二村文化广场维修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张伟祥 | 联系电话 | 1820949249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9-18 22:30:59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9-21 17:30:00 |
采购单位 | 康县店子乡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康县店子乡王家河、莫家沟二村文化广场维修项目 | KXdzx-2023-002 | 工程-施工 | 234398.07(元) |
公告内容
康县店子乡王家河、莫家沟二村文化广场维修项目
KXdzx-202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店子乡王家河、莫家沟二村文化广场维修项目,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店子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王家河村广场一:铲除原有广场铺装面层657平方米,拆除原有绿化10平方米,广场透水砖铺装670平方米,成品道牙12米,拆除原有旗台2.4平方米,新建旗台3.8平方米。
2、王家河村广场二: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100平方米,广场硬化100平方米,拆除原有倾斜围墙30米,新建砖围墙30米。
3、王家河村广场三: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112.80平方米,广场硬化112.80平方米,填土方20.5立方米。
4、莫家沟村广场一: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335平方米,铲除原有广场台阶破损面层9平方米,广场硬化和台阶硬化共344平方米。
5、莫家沟村广场二:铲除原有广场破损面层468平方米,广场硬化46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地点:康县店子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业绩要求
近3年投标人须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人员要求
所有参与此次投标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资料的上传:
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在2023年9月21日上午10:00分前上传至本平台。
5. 投标文件的纸质版递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5.1 为方便招标人项目管理,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10:00分前将纸质版标书正本送至招标人处。
5.2 标书格式自拟,须包含报价文件、公司资质文件及相关人员证件、相关业绩及证明文件。
6.招标人:康县店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伟祥
电 话:18209492490
7、监督单位:康县发展与改革局
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批复.pdf 附件2:实施方案.pdf 附件3:阳光采购 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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