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鹤壁市淇县Y006乡道鱼大线道路修复、改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74.5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xzb-2024-77
预算金额574.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9839236008
招标代理机构淇县欣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先生19839236020
中标公司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4.52万元
中标联系人许丽娟
公告正文
2024 年鹤壁市淇县 Y006 乡道鱼大线道路修复、改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QXZB-2024-77)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第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4.520589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5.677435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周口市鑫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5.500031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许丽娟豫 241131341430;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自丛豫 241192047182; 中标候选人(周口市鑫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秦磊豫 24110111924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 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投标人未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提供承诺 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 诺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 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 材料;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 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 标无效。;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 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投标人未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提供承诺 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 诺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 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 材料;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 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 标无效。; 中标候选人(周口市鑫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3.1 资质条件: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 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投标人未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提供承诺 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 诺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 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 材料;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 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 标无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吴;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无; 中标候选人(周口市鑫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无;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 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 公章;其他组织或者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利害关 系人士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与该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 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 2024 年鹤壁市淇县 Y006 乡道鱼大线道路修复、改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XZB-2024-77 2024 年鹤壁市淇县 Y006 乡道鱼大线道路修复、改建项目,按照法定程序,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淇县第三远程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淇县第三评标室(5 人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 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 年鹤壁市淇县 Y006 乡道鱼大线道路修复、改建项目 招标编号:QXZB-2024-77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2.13 分; 投标报价:5745205.89 元;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工期:120 日历天; 拟任项目经理:许丽娟;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3134143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7.39 分; 投标报价:5756774.35 元;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工期:120 日历天; 拟任项目经理:宋自丛;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92047182 第三中标候选人:周口市鑫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6.68 分; 投标报价:5755000.31 元;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工期:120 日历天; 拟任项目经理:秦磊;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01119247 三、评标专家 张科广、吴建水、 申玉香、周广华、李强 四、公示时间: 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五、发布媒介: 本次公式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上发布。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投诉。异议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利害关系人士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利害关系人士 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与该项目或者本次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 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朝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人民路与淇河路交叉口东 100 米路北(财政局院内)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9839236008 招标代理机构:淇县欣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县太行大道与竹园南路交叉口财富广场 3 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9839236020 监督部门:淇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2-7222007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淇县交通运输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朝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淇县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9839236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淇县欣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县人民路东段路北财政局院内 8008 室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983923602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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