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乌石化、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娟0992-38702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乌石化、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因生产、检修需要使用货车、汽车吊等生产用车,现需进行公开招标 ;
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乌石化检维修中心自干检维修项目的吊车使用。(设安公司和新峰公司作业范围自行确定),所需车辆的型号:乌石化公司25吨-750吨吊,乙方从事设备作业的人员(含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经甲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在甲方进行作业。乙方每台设备需配备驾驶员:汽车吊驾驶员需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三个合同付款主体分别签订合同。
第二标段:承担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区域的吊车、货车、登高作业车、挖掘机等服务,所需车辆的型号:见报价明细;乙方从事设备作业的人员(含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经甲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在甲方进行作业。乙方每台设备需配备驾驶员:汽车吊驾驶员需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货车驾驶员需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其它特种车辆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车辆操作证书;
3.服务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乌鲁木齐石化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峰公司;
4.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第二标段: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6.履约保证金: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5.资质要求: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应至少具有 1 项的汽车吊装服务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第二标段: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应至少具有 1 项已结算的提供汽车吊装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金额。
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设备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提供轮式吊车不少于5辆(含5辆),要求型号为25吨及以上不同种类的吊车,其中自有不少于2辆(含2辆)的不同种类轮式吊车,且提供的吊车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水平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的排放标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车辆行驶证、年度检验报告、交强险保险单、环保清单,以上资料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车辆,同一吨位的车型为1辆。
第二标段: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满足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项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吊、货车、高空作业车、装载机、挖掘机等。其中,自有汽车吊不少于5台(至少包含25吨、50或55吨、75或80吨三种额定起重量的汽车吊)、载重30吨及以上货车不少于3台。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车辆满足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项目的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交强险保险单扫描件,以上资料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车辆。
8.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配备驾驶员至少7名,全部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所有驾驶员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驾驶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第二标段:配备的驾驶员(至少8名)为投标单位员工,全部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其中至少5名驾驶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至少3人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驾驶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9.其他要求
第一标段:
①其他车辆允许租赁,但投标人应承诺在招标人现场作业的特种车辆操作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车辆操作证书。
②近四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吊装安全事故。
第二标段:
①其他车辆允许租赁,但投标人应承诺在招标人现场作业的特种车辆操作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车辆操作证书。
②公平竞争承诺:投标人不存在、不涉及黑恶势力,承诺公平竞争。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20时至2024年4月15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缴费,然后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操作方法见附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2.招标文件(标包)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3.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若项目负责人员无故推诿、拒绝接收异议书,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招标管理人员联系人:李晓明,电话:0992-3870212,邮箱:lxm_dsz@petrochina.com.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但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或者专门标注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位置,投标人必须“签字”或者“盖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1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必须开标现场提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1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其他:
1、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①.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②.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③.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①.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②.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6265233。
*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后文简称辅助系统)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大楼7楼
邮 编:833699
项目负责人:常娟
电话:0992-3870266
电子邮箱:lyc_cj@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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