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124509003101290373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鑫盟公园丽景一期 已由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玉区发改备字【2017】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金龙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鑫盟公园丽景一期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XMGL-ZZ-(06)2017508(A)
报建号(如有):4509011708310101
建设地点:玉林市秀石路东南侧、江南路东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总占地面积5113.3m?,总建筑面积77253.49m?;其中 一期:建筑总占地面积1991.13m?,建筑面积43606.2m?。一期建设地下室及4#、5#楼。
合同估算价: 13968万元
要求工期: 730 日历天,定额工期 73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建(基坑开挖及其支护、基础、全部地下室、主体、初装修)、水电安装、防雷、消防、通风、人防、永久围墙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图纸及技术需求为准)
标段划分: /
设计单位: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地矿梧州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至2018 年 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本投标邀请书,由专职投标员刷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押金5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 10时 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8年 1 月 25 日 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进度款支付方式: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支付500万元;顶板浇筑完成支付500万元;4#楼、5#楼主体全部浇筑完10层后支付400万元;4#楼、5#楼主体全部浇筑完20层后支付500万元;4#楼、5#楼主体全部封顶后支付50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扣除已支付的2400万元);主体全部封顶第三个月以后按月计量进度款,合同内、合同外进度款均按完成工程量的85%。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0775-2672884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金龙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林市教育东路475号四楼409房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
邮 编:537000 邮 编:
联 系 人:何庆林 联 系 人: 袁小龙
电 话:13977537084 电 话: 0771-2025064/18807711989
传 真:0775-2699058 传 真: 0771-202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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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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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