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4-241012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李沣0591-870501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玲霞0591-878035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292
项目名称: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提供送审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出具完整结算审核报告及电子材料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合同包为服务采购,采购标的名称为“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转账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招标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838471143@qq.com)并及时致电0591-87803589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火车站沁园支路49号
联系方式:李沣,0591-8705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邱玲霞,林瑾南、张凌璇,0591-87803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玲霞、林瑾南、张凌璇
电 话: 0591-87803589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4101292
项目名称: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1.00 | 187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提供送审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出具完整结算审核报告及电子材料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合同包为服务采购,采购标的名称为“技术侦查用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转账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招标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838471143@qq.com)并及时致电0591-87803589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火车站沁园支路49号
联系方式:李沣,0591-8705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邱玲霞,林瑾南、张凌璇,0591-87803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玲霞、林瑾南、张凌璇
电 话: 0591-8780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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