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胡杨林生态监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lhzc(jzcs)2022-007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雪妮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雪妮0996-222226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胡杨林生态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LHZC(JZCS)2022-007号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胡杨林生态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胡杨林生态监测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保护区内代表性区域胡杨林的树高、郁闭度、植被总覆盖度、活立木枝下高、天然更新等级等进行监测,通过监测,评估保护区内胡杨林健康情况,及时监测预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市新华路上林苑6号

联系方式:0996-2704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艾尚酒店八楼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996-2222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妮

电 话:0996-2222267









附件下载: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胡杨林生态监测项目 磋商招标文件--定.doc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胡杨林生态监测项目 磋商招标文件--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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