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ffgz02130
预算金额17900.5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9037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
原项目编号:2023AFFGZ02130
原公告日期:2023-09-2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
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
理工程施工 5 标澄清修改03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招标编号:2023AFFGZ02130)”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79005147.64元(含暂列金1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23日11时00分; 
3.对工程量清单、图纸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工期”修改如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 21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8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5.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中“投标报价”第
(6)、(7)条做如下修改:
 
(6)临时工程报价在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下同)中所占比例 X%在 A%
(含)至 B%(含)之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A=3 B=4)
临时工程报价所占比例计算公式:
临时工程报价所占比例 X%=(临时工程报价/投标报价)*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7)纳入响应性评审的分项报价在许可范围内。本项目纳入响应性评审的分项报
价参考价为:
1)内河生态化改造工程:30680380.94 元;
2)农田面源控制工程:136270982.61元;
 

 
6.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递交(采用转账或电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7.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1号开标室。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51-62903719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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