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顺河镇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计、采购、施工及开采加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宿州市顺河镇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计、采购、施工及开采加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招标答疑
各投标人:
宿州市顺河镇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计、采购、施工及开采加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项目编号:EP-YQGC2024042),答疑内容如下:
问1:招标文件第13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的关于“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 2023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表)。问:若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可否以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替代?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招标文件P142页(二)信用承诺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拟派人员由拟派单位进行承诺。”
由于在“(2)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运营期负责人)(姓名) 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格式中没有给出“或项目副经理”。
请问若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的施工单位委派的是项目副经理,是否可以在“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运营期负责人)(姓名) ”处填写拟派项目副经理的姓名并在括号内自行增加“或项目副经理”?
回复:可以。
问3:P16页10.1 施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正文编制格式
一、工程概况
1.1...
1.1.1...
但是招标文件P41页施工方案评分中没有“工程概况”,编制施工方案时是否要编制 “一、工程概况”?
回复:需要编制“一、工程概况”。
问4、招标文件P137-138页资格审查中的表格(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和(六)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这两个表格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填写或移至 “七、施工方案”中?因为这属于暗标中的内容。
回复: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表格(五)、表格(六),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进行编制,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施工方案内容是否需要上述两类表格,投标人自行确定。
问5:P3页(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 已作废,《 GB/T14684-2022 建筑用砂》应为《 GB/T14684-2022 建设用砂》。
回复:招标公告2.6质量标准和合同协议书中的质量标准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修改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45001-2020);成品砂应满足《GB/T14684-2022建筑用砂》国家标准修改为:成品砂应满足《GB/T14684-2022建设用砂》国家标准。
问6:联合体投标人中成员的矿山施工业绩是否同样适用于招标文件第38页-39页“投标人类似业绩”打分项?
回复: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类似业绩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每承揽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年产900万吨及以上的矿山施工或开采加工业绩得1.5分,满分3分。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矿山施工或开采加工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则参与本项目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该业绩中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问7:请提供矿山地质资料。
回复:暂无法提供。
问8:本项目位于 300m 爆破安全警戒范围内的民房拆迁计划,或者计划拆迁的范围。
回复:拆迁内容暂不考虑。
本招标答疑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内容对同一内容表述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安徽拂晓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附件: 招标答疑.pdf
招标答疑.pdf
各投标人:
宿州市顺河镇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计、采购、施工及开采加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项目编号:EP-YQGC2024042),答疑内容如下:
问1:招标文件第13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的关于“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 2023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表)。问:若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可否以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替代?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招标文件P142页(二)信用承诺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拟派人员由拟派单位进行承诺。”
由于在“(2)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运营期负责人)(姓名) 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格式中没有给出“或项目副经理”。
请问若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的施工单位委派的是项目副经理,是否可以在“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运营期负责人)(姓名) ”处填写拟派项目副经理的姓名并在括号内自行增加“或项目副经理”?
回复:可以。
问3:P16页10.1 施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正文编制格式
一、工程概况
1.1...
1.1.1...
但是招标文件P41页施工方案评分中没有“工程概况”,编制施工方案时是否要编制 “一、工程概况”?
回复:需要编制“一、工程概况”。
问4、招标文件P137-138页资格审查中的表格(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和(六)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这两个表格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填写或移至 “七、施工方案”中?因为这属于暗标中的内容。
回复: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表格(五)、表格(六),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进行编制,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施工方案内容是否需要上述两类表格,投标人自行确定。
问5:P3页(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 已作废,《 GB/T14684-2022 建筑用砂》应为《 GB/T14684-2022 建设用砂》。
回复:招标公告2.6质量标准和合同协议书中的质量标准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修改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45001-2020);成品砂应满足《GB/T14684-2022建筑用砂》国家标准修改为:成品砂应满足《GB/T14684-2022建设用砂》国家标准。
问6:联合体投标人中成员的矿山施工业绩是否同样适用于招标文件第38页-39页“投标人类似业绩”打分项?
回复: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类似业绩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每承揽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年产900万吨及以上的矿山施工或开采加工业绩得1.5分,满分3分。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矿山施工或开采加工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则参与本项目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该业绩中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问7:请提供矿山地质资料。
回复:暂无法提供。
问8:本项目位于 300m 爆破安全警戒范围内的民房拆迁计划,或者计划拆迁的范围。
回复:拆迁内容暂不考虑。
本招标答疑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内容对同一内容表述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安徽拂晓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附件: 招标答疑.pdf
招标答疑.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