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智能交通运行支撑保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升级及厅门户网站改版)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58.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17019
预算金额58.6万元
招标联系人汤俊杰
中标联系人岳伟梁18259177774
公告正文
智能交通运行支撑保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升级及厅门户网站改版)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0]FJSXZB[GK]2017019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1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乙方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SXZB[GK]2017019智能交通运行支撑保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群内容管理平台升级及厅门户网站改版)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项目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1 586000 详见分项报价表 我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内的所要求的内容。 详见售后服务方案 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汤俊杰/13860663650 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18259177774
合计: 586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陆仟元整(¥58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内的所要求的内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0层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升级①站点管理:包括站点视图、新建站点、同步模板到视图、批量创建站点、管理关键词、修改站点、预览站点、智能建站、导入站点、导出站点、设置站点文档附件大小、删除站点、站点回收站、类似创建站点、管理评论、发文统计、站点发布操作、站点默认排版设置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②频道/栏目管理:包括栏目视图、新建栏目、修改栏目、导入栏目、导出子栏目、批量创建栏目、移动栏目、删除栏目、预览栏目、栏目回收站、同步模板到子栏目、导出当前栏目、类似创建、管理评论、调整顺序、发布电子报历史索引、栏目的发布操作、替换内容、文档同步、管理LOGO、栏目默认排版设置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③文档管理:包括创建文档、文档属性、保存文档、预览文档、发布文档、查看文档、文档的移动、文档的复制、文档的引用、跟踪文档、文档置顶、取消置顶、文档LOGO、调整文档顺序、删除文档、导出文档、导入文档、定制编辑器工具栏、设置文档列表显示字段、文档编辑页面属性定制、改变文档状态、设置文档权限、版本管理、废稿箱、文档高级检索、改变文档的密级、批量修改文档属性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④编辑器管理:包括标题、编辑文字段落属性、系统配置、粘贴、插入/编辑超链接、插入/编辑图片、插入图片库图片、提取为图片附件、插入/编辑多媒体、插入视频库视频、源码方式引入外部视频、插入内容模板、插入/编辑表格、批注、热词替换、取消当前热词替换、插入水平线、插入表情图标、插入特殊符号、插入分页符、设置分页标题、恢复历史记录、全屏编辑、无障碍检查、插入锚点、插入广告位、word清理、统一样式、去除空行、首行缩进、转换全角空格、全转半/半转全、一键排版、从word中抽取内容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⑤模板管理:包括模板管理页面、新建模板、新建可视化模板、导入模板、导出模板、修改模板、删除模板、预览模板、校验模板、同步模板附件、WCAG2校验、模板变量、发布模板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⑥权限管理⑦用户管理⑧工作流管理⑨日志管理⑩工作统计(2)互动系统升级①互动业务流程②前台用户功能:包括咨询表单提交、回复查询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③后台管理员功能:包括:文档状态管理、信息发布、直接回复、不予受理、信息转办、信息退件、信息审核、重新审核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④常见问题库功能⑤办件统计功能⑥系统管理功能:包括用户管理、回复部门管理、内容分类管理、不予受理理由、处理日志、回收站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3)网站定制开发①网站整体策划设计②网站美工设计③交通厅概况:包括功能开发、内容保障建议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④政务公开:包括交通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政策法规、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模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⑤网上办事:包括办事服务资源、便民服务查询、快速通道、办事资源高级查询功能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⑥互动交流:包括政务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⑦专题专栏⑧帮助中心(4)网站检索功能优化①网站检索定制②综合检索③政府文件检索④办事资源检索(5)手机客户端(Android)版开发(6)自终验后一年免费维保期内,乙方产品的升级换代,应主动告知甲方,甲方有免费享受产品升级换代的权利;自终验后一年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应对需求变化。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建设内容后,甲方可进行项目验收。验收程序依据交通厅及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若乙方的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甲方无须因此支付任何费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与支付合同款项等额的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即¥175,800元(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2)项目通过终验且乙方向甲方出具与支付合同款项等额的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即¥351,600元(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3)为期一年的质保期结束且乙方向甲方出具与支付合同款项等额的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58,600元(人民币伍万捌仟陆佰元整)。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出具真实、合法、有效且与支付合同款项等额的正规发票,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一年质保期结束之日止。本项目一年的质保期从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10、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或者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或者研究开发经费的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或者逾期开发达30天(含30天)以上,或者乙方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的研究开发经费。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 1 天,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如违约行为在不可抗力发生前产生的,则不能因此免除违约方违约责任。14.2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进行本项目研究开发工作的进度,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14.3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14.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完成。 14.5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7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14.6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的相关技术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 4)泄密责任:乙方可按相关法律条款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项目相关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 4)泄密责任: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条款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4.7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成果的提供形式及数量:现场交付,数量1套。 研究开发成果的交付时间及地点: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0层。 14.8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4.9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本项目中基于成熟产品(指项目中应用到的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外的二次或完全开发的程序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双方协商分配。 2)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甲乙双方共有。 14.10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1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4.12 乙方利用合同款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14.13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完成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及维护知识的培训; 2)地点和方式: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方式为集中式培训; 3)费用及支付方式:费用已含在本项目合同总额中,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14.14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14.15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汤俊杰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岳伟梁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双方有关项目情况的交流与协调。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14.16、双方约定,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该监理方享有甲方所授予的监理权力,履行项目监理职责。包括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审核、项目变更等,监理方均有权参与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有关文档均应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签字认可后生效。14.17、甲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方法与以下约定对乙方完成的本项目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乙方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1)初验申请材料(2)系统测试报告(内测)(3)系统测试记录(内测)(4)实施方案(5)概要设计说明书(6)详细设计说明书(7)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体系(8)培训方案(9)培训手册(10)用户使用手册(11)项目进度计划(12)需求规格说明书(13)调研报告(14)工作报告(15)技术报告(16)测试计划(17)试运行方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乙方: 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8楼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
单位负责人: 彭贻希 单位负责人: 鲁峰
委托代理人:
沈振宇
委托代理人:
岳伟梁
联系方法: 13860663650
联系方法: 18259177774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福州东大支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账号: 12251000000102644 账号: 591903716310666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 2017年11月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