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资源综合利用检测技术服务
2、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利用采矿选矿废渣、有色金属灰渣、铁合金炉渣、建筑垃圾、粉煤灰、燃煤炉渣、黄磷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废渣做为掺和料生产的“鱼峰牌”42.5复合硅酸盐水泥产品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废渣掺量核查检测、原材料化学成分分析、水泥成品物理性能检测、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等服务。
3、价格:广西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特立资源与环境检测分公司首次报价为342000元,经谈判后确定最终报价为324000元,该总价其中包含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差旅等一切费用,其它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执行(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合同期为三年)
4、结算方式
(1)按实际核查检测次数结算收费。每年核查检测4次,每季度1次,按每季度结算,乙方每次进行现场核查检测后30日内向甲方出具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次服务费,并领取该次检验检测报告(一式二份)。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5、服务方式
在我公司生产期间,到现场对该水泥产品生产使用的废渣(采矿选矿废渣、有色金属灰渣、铁合金炉渣、建筑垃圾、粉煤灰、燃煤炉渣、黄磷渣、脱硫石膏等)进行核查检测及收集相关数据,抽检样品,计算水泥中废渣掺量,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6、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核查检测工作,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当季度生产水泥配料单等相关资料。
(3)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检测服务经费。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并对检验检测质量负责。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和保护专有权的责任。
(3)乙方采样过程中,其人员、设备和行为遵守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穿戴好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进入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检测时,检测仪器设备应具有防爆功能。甲方配合并引领乙方进入现场检测。
(4)乙方对委托范围内当时现状所采样本的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负责。
(5)检测所用仪器、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工作便利。
二、谈判结果
经谈判小组与报价人进行谈判后,确定广西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特立资源与环境检测分公司为成交人,成交价为324000元(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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