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461),已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产业发【2023】40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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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工程撤桶建亭430座,购置分类垃圾收集桶15000个,新建垃圾分类驿站30座,垃圾分类科普馆1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座,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1套,配套垃圾桶清洗设施及附属用房,用以完善石河子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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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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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JY08GCGK2023461-01-01 | 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项目初步设计 | 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初勘、初测、初步设计等其他所有相关工作) | 5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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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信息报送已登记人员。 3.3. 财务要求:良好。投标人需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最近连续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2 年度审计,则最近连续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垃圾处理或处置相关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3.5.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 、 信 用 中 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jzy.xjbt.gov.cn:8026/)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4)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 15 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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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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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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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0:00:00至2023年08月14日 2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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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取方式: 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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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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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完成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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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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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0:30:00 2.开标地点:八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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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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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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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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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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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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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 十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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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景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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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 | 地 址: | 石河子市39小区伯爵庄园66栋2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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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袁绍焕 | 联 系 人: | 王彦平、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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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93-2601062 | 电 话: | 0993-201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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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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