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j22zfgc-05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温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健1384310838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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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22ZFGC-05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招标条件
本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6000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精细化
工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区产业配套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五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
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
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甲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具有相关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2)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
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
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
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犯罪行为记录。
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凡在“吉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
禁止参与本项目投
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
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担任;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
(4)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部分施工总承包的具体成员,如
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
部分的施工总承包
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可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任务;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的投标。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职称证除外),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
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5日08时30分到2022年08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www.ccggzy.com.cn/)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
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2022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
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查询相关信息。(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
(1)注册并办理CA
(2)
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
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
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
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
: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肖笛17767766355/0431-88779873。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09时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电子上传文件
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1日09时0分
资格预审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
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长春新区发展
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21】69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龙翔产
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期)的工程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
含:
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区产业配套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
设工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五部分。
主要内容:(一)污水处理厂、园区道路及管网工程、路灯工程、植被覆盖工程、危险化学
品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二)特勤消防站、智慧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化
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厂房、化学制品制剂制造厂房、应化成果转化中心等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
相关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项目
(一期)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
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及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
包,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业主需求协助业主做好前期通水、通电、场地平整等基础保障工
作。
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
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BIM设计(碰撞及管
线综合)(如有)、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春新区
2.5工程建设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26亿其中工程计划投资约95亿。具体金额以项目实
施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各单项工程的投资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
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甲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具有相关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2)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
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
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
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店(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shu.court.gov.cn/)上有行败犯罪行为记录。
3.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凡在“吉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
禁止参与本项目
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
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
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担任;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
(4)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部分施工总承包的具体成员,如
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部分的施工总承包任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
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可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任务;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的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
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8日16时00分;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
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ccggzy.com.cn/)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2022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
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查询相关信息。
(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
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
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67766355/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
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
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
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采购人)代表、招标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进入交易场所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并佩带N95口罩、进行测温、扫码、消杀
“红
黄码”人员禁止进入交易场所。本次采用腾讯会议直播模式开标,投标单位现场加入腾讯会
议参与视频直播开标(直播号现场获取)后尽快离场,不要在交易场所逗留;确需留人的,
原则上各投标人现场不超过1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示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吉星大厦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恒丰国际A座1009-1010室
联系人:高健
电话:1384310838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8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吉星大厦
联系人:温工
电话:0431-89630670
电子邮件:7855727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恒丰国际A座1009-1010室
福
联系人:高健
电话:13843108382
电子邮件:785572776@qq.com
陈冬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集团
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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