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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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外地房建市政及世行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名称 | 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G2021-1739 |
招标单位 | 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承包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3.其他: (1)概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发包人予以协助。 最终以发包人批复的内容进行实施。发包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该类项目不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备案方式 | 事前备案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该类项目不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 工程类别 | 外地房建市政及世行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该类项目不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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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1-06-05 0:00:00 | 2021-06-09 23:59:59 | |
投标登记 | 2021-06-05 9:30:00 | 2021-06-09 16:00:00 | 窗口40 |
招标会及发放招标文件 | 2021-06-05 9:30:00 | 2021-06-09 16:00:00 | 窗口40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1-06-25 9:40:00 | 2021-06-25 10:00:00 | 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
开技术经济标 | 2021-06-25 10:00:00 | 2021-06-25 10:30:00 | 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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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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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3-33339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佘工
联系电话:020-83523524
电子邮件:gdwyzjzx@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3尚峰国际2610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督 电 话:
(一)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改扩建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建设内容均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三)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承包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3.其他:
(1)概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发包人予以协助。
最终以发包人批复的内容进行实施。发包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四)招标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05.81亩(以发包方最后确认为准),拟新建
(五)最高投标限价: 35981.09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5日至2021年
2、投标人登记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的不需要递交授权书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
3、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6月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0、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异议受理部门: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753-3333961
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二号交易广场7栋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农业部南京设计院中南分院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项目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就参加 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兴宁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就合同项下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不限于: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投入,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修改完善及质量保证,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程移交,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工程转包、分包,工人工资支付,投资控制,报批报建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成员与分包单位之间产生分歧,主办方应承担协调解决分歧主要责任,在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上积极协调解决。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
招标公告(定稿).doc 招标公告(定稿).doc
招标公告(定稿).pdf 招标公告(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