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371-658265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行贷款清收工作需要,我行开展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现对《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征集。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维护分行的债权安全,提高风险资产处置主动性和有效性,分行开展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项目,借助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团队力量,对逾期贷款项目所涉借款人及保证人发起诉讼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诉立案、办理诉讼保全、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申请执行等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等。
代理费用以清收回款金额为基数按费率结算。
1.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 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1.2.2 律师事务所须成立一年以上。
1.2.3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数量在5人以上(含5人)。
1.2.4 2020年至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71-65826553,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liushan@cib.com.cn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材料1:《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docx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xls
材料2: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徐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信息收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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