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150375382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先生0372-31259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重要提示
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参加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或互为法人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除外)。
3.被认定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同时在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曝光。
4.投标人弄虚作假、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退出或永久禁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的处罚;给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和法律责任。


缴费提醒
本次招标编号为10位数字 。需要收资料费0元,投标保证金4000元。投标人务必按规定金额缴纳,否则系统无法认定是该项目的交费,将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交费流程:
1、资料费:投标单位在领取文件前,扫码交费或虚拟子账号交费,交纳完成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领完招标文件之后,进行缴纳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界面显示需要缴纳的虚拟子账号和缴纳金额。
注意:务必使用供应商档案里面已经维护过的银行账号去缴纳保证金,如果用非维护的银行账号去进行缴纳是会显示异常无法缴纳成功,导致无法进行下一步报价操作(如何维护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缴纳成功之后,点击查询更新流水,会在下面显示缴纳的流水信息。款项状态显示正常的可以进行报价,款项状态显示异常来款的不能报价。
账户名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MA45 R9KG 90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496054085

第一章
1. 招标条件
舞阳矿业公司铁精矿(钢芯铝等)火车平车、清道等服务功能性承包项目已经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
2.1.1、招标内容:预估数量10000节(车)
2.1.1、对火车运输货物平整,车体、车厢清洁,轨道清理;
2.1.2、车皮的大门闭锁,大小门捆扎,车帮、勾头、闸盘落矿清理及车辆底板、大小门开裂处理;确保火车列车准时发车。工作区域:舞阳矿业公司铁山矿、八台矿过滤间。
2.1.3、轨道衡校磅、清淤。工作区域:舞阳矿业公司铁山矿与八台矿轨道衡的校磅及清淤工作
2.1.4、平顶山东站协调联系。工作范围:负责平顶山东站日常事务的协调联系;票据整理、传递;请、送车的协调等事务。
2.1.5、车门封堵、捆扎用材料准备。工作区域:舞阳矿业公司铁山矿与八台矿火车运输车皮的捆扎、封堵。

2.2、最高投标限价:每节(车)最高限价45.50元/节(不含税)
2.3、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均可在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期间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参标流程:登录河南钢铁集采平台---公开商机---所要参标的采购项目公告----我要参与—-点击登录—-参与投标。(如未注册,点击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用户登录”---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操作手册见首页企业公告。
4.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组(评标委员会)负责。
4.3招标文件获取
4.3.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0元/每套,售后不退。根据系统提示扫码缴纳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成功,逾期将不能报价。
投标报价网站: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钢铁集团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50375382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2-3125922
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 0372-3125919
8.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启用CA加密程序,各投标人报名后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办理,CA办理方法及使用方法见河南钢铁集团集采平台首页,点击CA登录--e签宝办理操作手册。
8.2采用CA加密报价开标时,需要投标人手动解密。如接到通知60分钟内,投标人还不能及时解密,视为投标撤回,投标报价无效。

第二章
1.费用承担:
1.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2本标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拒绝交纳招标服务费的投标人请勿投标。
1.3招标服务费按照标段计算和支付,以各标段含税中标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1.4 招标服务费须在中标人接到缴费通知后通过银行汇款缴纳,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不要缴纳到该账号!!!,投保证金通过虚拟账号缴纳!)
账户名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开户账号:4105 0160 5408 0000 0389
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完成合同签订、缴纳招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1.6招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细按以下标准计算。(按计算值的50.00%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服务费费率(工程)
招标服务费费率(货物)
招标服务费费率
(服务)
100以下
1.00%
1.5%
1.5%
100~500的部分
0.70%
1.1%
0.8%
500~1000的部分
0.55%
0.8%
0.45%
1000~5000的部分
0.35%
0.5%
0.25%
5000~10000的部分
0.20%
0.25%
0.1%
10000~100000的部分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的部分
0.01%
0.01%
0.01%


例如:某货物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折扣后收费=合计收费×中标服务费折扣
1.7中标人支付招标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投标
2.1报价要求:报不含税总价,税率自行报出。
2.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2.3上传资料:投标文件
2.4投标保证金:
2.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人民币。
2.4.2缴纳方式:供应商在公开商机领完招标文件之后,在投标前进行缴纳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界面显示需要缴纳的虚拟子账号和缴纳金额。注意:务必使用供应商档案里面已经维护过的银行账号去缴纳保证金,如果用非维护的银行账号去进行缴纳是会显示异常无法缴纳成功,导致无法进行下一步报价操作(如何维护见附件《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缴纳成功之后,点击查询更新流水,会在下面显示缴纳的流水信息。款项状态显示正常的可以进行报价,款项状态显示异常来款的不能报价。
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
2.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缴纳中标服务费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原路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依据制度处罚: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投标单位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5 履约保证金
2.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5%。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中标人在招标人财务账户有足额货款的,可以书面承诺用未支付的等额货款充当保证金。
2.5.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本项目招标评标组或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接受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评标组或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各项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标段不含税总价最低中标。
出现两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报价的情况时,按照澄清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1、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在合同期限内,发包方有权根据发包方生产经营情况增减承包方的业务量。
1.2、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运输业务费。
1.3、如遇生产经营调整,发包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4、承包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运输业务费。
1.5、承包方不按时完成作业量,每次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6、承包方虚报作业量的,发包方不予支付费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承包方虚报作业量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1.7、承包方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8、承包方人员毁损发包方财物、机器设备等,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额按以下方式计算:发包方的市场价+运费+造成发包方生产的损失。
1.9、承包方原因造成火车车皮偏载、端重、超重,承方应立即返工,因此增加的作业量发包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1.10、承包方承担承包方职工工伤、工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事故引发的医疗、抚恤、赔偿等费用。
1.11、承包方按规定为承包方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按规定及时为承包方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承包方职工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12、承包方人员24小时待命,并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包方所规定的各项事务,确保火车按时发出,如影响火车发车,发包方有权扣除承包方履约保证金2000元/次。
1.13、承包方要建立建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各项安全费用。
1.14、承包方必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10000元。
1.15、承包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6、承包方承担本次招标的全部费用。
1.17、承包方所用工人身体健康,年龄在18-50岁之间,所用人员必须行动敏捷,能够爬高上低,承担高强度工作,能够经常上夜班。
1.18、承包方负责铁锹、镐、撬杠、手锤等工具和12#铁丝、泡沫填缝剂、草垫等物资的采购及使用。
1.19、中标方在合同签定后,必须在 3天内进入施工现场,如不能按时进入施工现场招标方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中标,不再返还投标保证金。
1.20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果发包人发现承包方分包转包,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方中标资格,如签订合同可立即终止合同,承包方并按项目总价款的 20%赔偿发包方损失。
1.21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果发包人发现承包方分包转包,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方中标资格,如签订合同可立即终止合同,承包方并按项目总价款的 20%赔偿发包方损失。
1.22开具发票的时间: 每月 10 日至月末。
1.23验收结算:按发包方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结算及付款方式
2.1、发包方给付费用依据:①发包方销售公司出具的月累计发运计量数据;②本合同。如果缺少以上应有的依据,发包方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2.2、发包方按月向承包方支付服务费用,结算工程量超过预估量20%时,双方重新议价。
2.3、承包方必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出增值税发票(写明税率,并在报价时注明能否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付款方式为:按月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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